一、目的意义
考核工作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充分总结成绩的基础上,查找个人的问题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工作热情,积极推动校区事业发展。
二、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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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公正严明、高效务实的原则。
四、考核时段
2022年1月至12月(即2022年自然年度)。
五、考核内容
(一)各单位应结合本轮聘任方案,根据对具体岗位的要求,重点考核教职工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情况及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等。
(二)各教学单位应重点考核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各类级别教职工在2022年度教学、人才培养、学术等相关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与各教学单位本轮聘任方案中所要求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是否匹配。
(三)《xx石油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中“考核结果”的“综合评语”应包含各单位对被考核人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客观评价。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应包括年度所得学术、教学等水平分(参照学校标准,见xx石大委发〔2022〕48号文件附件4)。
六、考核范围
校区在职教职工(处级干部除外)。因公(含经批准出差、出国、脱产学习,因期限未满等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人员,应在《单位年度考核汇总表》的备注栏说明原因,返校后由其所在单位及时组织考核,并将考核材料和考核结论报人事处。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依规视为考核不合格。
注:当年调入人员,应结合原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单位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校内人员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由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后,将考核材料转人事处,由学校确定考核等次。
七、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校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职工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校区总人数(不含处级干部)的20%以内;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未完成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目标的,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
(二)各单位(校区处级部门、直属科室)优秀等次指标按20%取整(不含处级干部,采用去尾法)评定。凡是优秀指标取整后还有零头的单位,可向校区考核领导小组推荐1名优秀等次候选人,由校区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综合业绩及现实表现评定其考核等次。
(三)全校区范围内优秀指标调剂和考核等次最终评定权归校区考核领导小组。
八、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经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在校区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宣传动员—填写考核表—个人述职—群众评议—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公示—考核结果复核与申诉等。
九、考核结果的复核与申诉
本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向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考核工作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答复意见并告知本人;仍有异议者,可向人事处、校工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述,学校复核后依规办理。
十、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在2022年1月5日前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并将《xx石油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XX单位年度考核汇总表》纸质版交党群工作部(工会)备案,《XX单位考核方案》《XX单位年度考核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xx。联系人:苏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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