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是将莫言的《生死疲劳》览了个痛快,看了个透彻。15天看完55万字不得不说眼乏得很,但览字的本身快乐却似山涧自由流动通彻见底的清泉叮叮咚咚淌过心田,沉淀淀的墨香将夏日的浮躁抹去,这经过上千年打磨的文字啊,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让我们先撇开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聊聊莫言,这个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后记中写道他用43天写了43万字,对于学生的我而言,他实在是了不起的!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可见莫言写这部小说时是顺畅自如的,而他的文字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浑然天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好玉,那些多余的边角都被磨平。莫言的写作风格一向以大胆着称,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诚然,这些在《生死疲劳》中都有显现。我总喜欢将莫言与余华作比较,莫言的作品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余华,而余华的作品也同样让我想起莫言。他们的文字都平淡朴实,可是细细品味又带了几分灵动。明明是信手拈来的比喻,却让人连声称妙。
我们还是回归主题,聊一聊《生死疲劳》吧。
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枉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西门闹一家与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显然孟婆汤是不管用的)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由于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就像一棵存于千年的老树,盘根错杂,我还是选最短的一根树杈与大家慢慢讲来吧。
我要讲的人物可了不起了,他本是地主西门闹的长工,因脸上有一大块蓝色胎记,人送“蓝脸”。后地主西门闹因历史原因被无辜处死,于是我们的蓝脸同志就娶了西门闹的妾室迎春做老婆,你可不要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实在是个老好人啊。
迎春与西门闹生有一子一女,分别是西门金龙和西门宝凤。后来又与蓝脸生了一男娃。说来也奇了,这男娃的脸上竟然也有一块蓝色胎记,为了顺应解放的潮流,这男娃便取名“解放”。
相信大家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比较了解,我就不多作解释了。
当大家都成群结队下田务农时,只有我们的蓝脸同志抵住时代潮流,他就是了不起的单干户。当大家都成群结队去食堂吃大锅饭时,蓝脸一家便在家里啃他们的馍馍。他们享着单干户的福,也受着单干户的苦。你可能奇怪了,哪来的苦啊,入不入人民公社不是自由决定的吗?话虽如此,但当全村全县全省乃至全国都只剩了你一个单干户,你还能扛住舆论的压力吗?你还能对领导的劝说无动于衷吗?蓝脸的家人可受不住了,他们纷纷加入了人民公社,同时也苦口婆心地劝说蓝脸,但是我们有骨气的蓝脸硬生生地坚持了二十年。此等气魄,我真没有。这也是我打心底里佩服他的原因,硬汉!
身为最后的单干户,蓝脸受尽了排挤,而他那没有人性的养子西门金龙为了逼他入社不惜对他拳脚相加,可他蓝脸偏偏不怕死,用自己的大半辈子开启了一段短暂的单干户幸福时光。可他终究是悲凉的。熬了大半辈子,受尽了乡邻的唾骂,遭到养子的殴打,一次次看着自己心爱的动物死在自己眼前却又无能为力,他心底的悲凉又有谁能体会呢?于是,他寄情于月,日落而耕,日出而息。在那个人人都爱火红太阳的年代,他爱上的是与繁尘俗世截然不同的清冷的月儿。
人人都说何以琛对赵默笙足够痴情,等了她七年,可相比之下七年又算什么呢?蓝脸用大半辈子去热爱土地,用他的热血去浇灌土地,这样的情愫又何尝比不上那为人们津津念道的爱情呢?
蓝脸平凡了一生,他对土地的热爱是每一个平凡农民的平凡情感。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平凡才是人生的真谛。我们还未曾走过平凡之路,便在心中早早断定那是迫不得已的结果。我们渴望着拥有一切,就连那镜中花也要是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拼命向前走,寻觅着人生的黎明。到最后,在经历所有悲欢离合之后,我们恍惚明白,年少时最厌恶的平凡竟是人生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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