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进步,如何更好地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构建和谐执法的格局,是摆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是一项非常有效的举措,笔者以从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二十多年的实践,谈谈对说理式执法的几点体会。
一、说理式执法是现代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结合点。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理是中国传统文化是非判定的一个重要标准,中国人讲究以理服人,在法理情中以理为中心,既讲法又讲情。说理式执法彰显了现代法治的要义,渗透了现代民主理念,体现了服务型政府的特征,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说理式执法的关键在说理,也就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常常会遇到方方面面的不理解和阻力,所以我们执法者在执法活动中,不但要会依法办案,更要会耐心细致的解释,通过说理式执法让当事人懂法、信法、守法,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疙瘩,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和谐因素,更容易接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使安全生产法规得以顺利贯彻落实,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处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保障安全生产。
二、做好安全生产说理式执法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安全检查法字当头。法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目的是有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安全检查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一丝不苟,认真排查隐患,检查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不讲情面,实事求是,说清事实。
2、执法过程依照程序。要严格依照行政执法的程序开展工作,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和自由裁量权,告知行政相对人相关的法律规范的具体条款,行政执法主体、程序、期限、法律后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灵活运用口头、书面、证据、会议等说理式执法形式,说透法理。
3、处理问题耐心倾听。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表述,考虑此时此地的风俗习惯、人际关系、道德伦理、感情因素、社会经济、以及处理事情的场合等,从当事人的情感出发,用当事人比较能接受的语言和语气说理,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服务,说通情理。
在说理式执法中,说事、说理、说情三者要相辅相成,说事是基础,说理是关键,说情是捷径。总之,说理式执法必须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不能懈怠失职,注重执法过程中的人性化,用情理来疏导思想的障碍,不使矛盾尖锐、冲突。说理式执法可以说是一把钥匙,掌握它一定会在履行安全检查职能中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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