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
这应该是第二次读《芳华》了,以前电影上映的时期读过一次,但是没有看电影,觉得小说也不过如此。昨天冲着免费看了一遍根据《芳华》改编的电影,找来书读了几页就停不下来,没想到竟然又看了一遍。才知道以前心乱如麻的时候看书也很潦草,这么简单的情节硬是把我看迷糊了。第二次重读让我爱上了这本小说,写的确实很好。
出场的几个人物性格都很鲜明,但是我晓得刘峰是当仁不让的主人公,因为他这个角色串联了所有的人物离开文工团后的命运轨迹,不敢相信没有刘峰这个故事还要怎么写,所以他是全书的灵魂人物。
刘峰让我想起了雷锋,雷锋叔叔那么年轻就牺牲了,如果他没有年纪轻轻就死去,雷锋也一定成不了英雄,被一直传颂当成道德楷模来规范大众的行为。只有死去的英雄才是真的英雄,否则还没盖棺定论呢,什么都可能发生。而雷锋的形象和当时的宣传机器导致雷锋同志不能有私人的情感,他只能是一尊佛,被人膜拜,但是一旦雷锋有了人的私心,有了爱恨嗔痴,他必将万劫不复,就好像刘峰后来的遭遇一样。
世人发觉雷锋这类平凡的英雄或者道德标兵一旦有了正常人,即他们自己一样的为自己的幸福打算的想法后,就会感到幻灭。我想起了前几天做的一个英语听写,If you see your own flaws in a person, you cannot stand this person most. But you often do not realize that they are your own flaws. 是的,因为我们的卑鄙自私,都是与生俱来的,谁人从没做点亏心事,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跟自己和解。
当大众发现自己崇拜的道德楷模雷锋也不过如此,跟我们一样有不可告人的欲望时,会感觉受到了欺骗。一旦过去拥有威望的人跌落神坛,身边的人会把他看做平等的人,不再拥有任何优越性的人,继而会采取报复行为。因为大众就是这样崇拜强者,反抗弱者的。
小说的作者让刘峰除了自卑所带来的天然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情操外,也让他真实了一会。最后刘峰对着小曼撒谎,说爱而不得的丁丁从澳洲写了信给他,这让刘峰显得有点可爱和真实了。这应该是刘峰第一次在小说里做了坏事...让他在读者眼里立了起来,不再是一个无法置信的完美好人了,这样的烟火气,这样的俗气可能才是我们大家接受的朋友的样子。朋友不用完美,但他的缺点要是能够接受的不伤大雅的,更不会给自己造成伤害的那种缺点。一旦一个人有了完美无瑕的形象后,他也很难有朋友了,有的只是崇拜他的群众,并且内心不相信他的完美,暗戳戳想要揭露这个人的阴暗面才能安心,或者招来的是只知道利用,却不会珍惜的随从们。
你的善良必须带着锋芒,以德报怨,何以报德这句话真是太对了。
那个时代离我太遥远了。人真是奇怪,质朴的大同理想主义以及邪佞的告密诋毁习惯存在于同一个时代的同一批人身上!我想任何邪恶的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适的正义理由,愿我们铭记历史,让这段经验刻入DNA,以此警醒不要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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