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
抓好商品流通市场监管,全县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商品市场秩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县粮、油、肉、菜、副食品等价格涨幅较大,消费品价格始终保持较高位运行,给广大群众生活带来较大经济压力。目前,春节即将来临,商品流通进入高峰期,一些生产企业为满足市场需要,片面追求利润,加速生产,甚至无证生产,对产品质量放松或达不到质量要求。一部分经营企业也抓住这一黄金时期,购进品种更全、数量更多的产品投入市场进行销售,很容易出现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给市场监管、市场质量和交通运输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商品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商品。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监管措施落实
市场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商品市场安全平稳运行。农牧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强化溯源管理。加强对已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加强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等禁用、限用药物及添加剂监测,强化对奶源质量的抽样检验。同时,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杜绝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加大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继续完善食品进货销售台帐;商务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消费需求,鼓励商家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品种,增加服务项目,科学储备应急物资,繁荣城乡市场,确保市场供应。并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肉食品安全;卫生部门要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餐饮、小餐馆及农村红、白喜事聚餐的卫生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药监部门要全面清理和整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市场。坚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出租(借)许可证及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行为和挂靠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及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规范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加强对医院药品使用行为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医院诊断试剂和新特药的监管,确保用药安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广告。要对虚假、违法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对虚假、违法宣传的药品,要对其进货渠道、产品质量及其租赁柜台经营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粮食部门要加强粮油市场管理,依法加强对粮食销售、运输、加工等环节的监管,建立严格粮油市场准入制度,履行粮油市场监管职责,维护粮油市场秩序。物价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价格普遍上涨的实际,集中力量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类、酒类、药品及交通运输行业的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和监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不执行明码标价等问题,确保节日期间价格稳定;消防、交警部门要开展火灾隐患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严防各类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密切协作,确保春节期间商品流通市场稳定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 一盘棋思想,按照部门分类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职责,积极配合,依法监管。各相关部门既要按各自职责要求,加大力度,切实抓好各自负责的环节和部位的监管,更要按照县上的部署和具体要求,统一步调,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商品市场监管的强大合力,集中精力整治一些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经营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通过整治使一些问题突出的企业、商场、门店、作坊得到查处,彻底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以及案件移交机制,从生产、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商品的全过程的监管。进一步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和商品安全隐患,要一查到底,集中整治,确保春节期间的商品市场安全。
四、关注民生,积极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和春节慰问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组织力量深入群众,认真排查摸底,尤其要深入到受灾和困难群众中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加大救灾救济工作力度,及时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妥善安排受灾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重点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居住和过冬取暖等问题。要认真做好对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干部的优抚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孤残人员、农村五保户及低保户、城镇失业人口、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落实好扶持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保证他节前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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