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最漫长的旅途也有终点,最凄苦的长夜也会逝去,迎来黎明,”我觉得这应该是贯穿全书的灵魂之句。
汤姆叔叔的一生就这样走完了,肉体被折磨而亡,而他的灵魂胜利了,引发雷格里身边2个最残忍、最凶狠的黑奴被感化了,小乔治少爷目睹了汤姆惨死的情状,回家之后解散了种植庄园里的所有黑奴,给他们自由,形成雇佣的关系,不再是无偿使用,黑人打理庄园,小乔治付工资,虽然汤姆叔叔死去了,但是他的灵魂永远颠覆了整个社会制度,为黑人争取了人身的自由。
汤姆叔叔遇到了谢尔比和圣克莱尔两位开明的庄园主,生活过得相对自由、舒坦,即使没有人身自由,他遇到了小伊娃,小伊娃是汤姆叔叔的精神支柱,黑利和雷格里是凶狠的奴隶主,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是最自私的人,自私到已经失去人性的地步,汤姆叔叔落到这三个人手里自然没有好下场,把“黑鬼”简直不把人看待,百般的折磨、殴打、压榨,直到黑奴们从身体和精神上屈服。
汤姆叔叔对自己的主人忠诚,经常给主人们做祈祷,乐于助人,宁愿自己挨打也要把自己的棉花偷偷地放进体弱的黑奴筐里,有原则性,认为对的就是对的,就算雷格里活活把他打死,他也没有做出违背良心的事,不能玷污自己的灵魂,上帝是站在他身边的,可怜的人啊!为了自己的主人谢尔比还清债务,忍受妻离子散、骨肉分离,一次次的被倒卖,毫无怨言,即使雷格里这样凶残,汤姆也忠诚于他,没有选择逃跑,这是我就在想这是不是愚忠?也许和他们的信仰有关系吧,《圣经》对西方人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所有的信仰都寄托于耶稣身上,缺了中国的“命自我立,福自己求”的思想,西方人相信上帝是万能的,而东方的中国人相信人事天地万物的主宰,要自己奋斗才能得到。
汤姆叔叔要是有“命自我立”的思想意识,或许可以和伊莱扎一样逃到自由之都——加拿大,争取自由之身,或许会是另外一种境况吧。可怜的人啊,读之催人泪下,种族的歧视,竟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来,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与这本书有一系列的关系。
斯托夫人是为伟大的作家,书中人物多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原型,加工而成,主线分明,人物矛盾突出,最后汇成一条线,深深地反映出种族歧视的社会问题,作者最后列举了很多现实中黑人创业的故事,就是为了告诉人类,人人都是平等的,不应该以种族论身份的高低。林肯总统称她是“写了一本引起一场伟大战争的的书的小妇人。”
罪恶的奴隶制啊,罪恶的种族歧视啊,摧残了多少无辜的生命。人人生而平等,文明的创造离不开人类,包括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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