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乡村的蟋蟀,在康涅狄格州自由的生活着,却被人带去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在乡村呆久了,不熟悉城市的繁华和热闹,他被男孩玛利欧带回了家,接着,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白利尼一家的身上。他还认识了老鼠塔克、老猫亨利,塔克和亨利热情地招待他。后来,柴斯特那美妙的声音让他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但他却留恋故乡,坐着火车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城市里虽然繁华,但没有乡村美好;城市里虽然富饶,但没有乡村自然。
在乡村里的自由,永远比得上城市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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