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品读经典之《围城》有感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一书,刻画了既不作恶也无英雄气概,既与世无争也于事无补的方鸿渐。可想而知,主人公方鸿渐是注定要失败的。方鸿渐的悲剧是现代社会人性异化的结果和对比。在读此名著时,萌生了对人生、对现在人命运的哲理思考。
《围城》中,许多富有哲理性的句子,引发了深刻的思考。当我读到“没有梦想,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作品。”时,就会想到:“人生没有梦想,何必活着。”人生如黑夜行船,志向就是前进中最亮的航标灯,有了它,你才会乘风破浪的前进,而不至于被狂风巨浪吞没;人生如攀登险峰,志向则是险峰上的至高点,有了它在顶峰闪光,你才不会留恋半山腰的奇花异草而停止攀登的步伐。诚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雄壮当属志在四方的人,“一览纵山小”的豪迈当属志在高处的人。如同在荆棘丛生的野外跋涉的人生,每走一步都是那样艰难。胸无大志者会退缩,而心存大志者会义无反顾地大步向前走,明知前方荆棘遍地,明知前方野兽出没,他仍充满希望,勇敢的划出生命之舟。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却不敢立大志,对自己缺乏足够的信心。其实我们应当深信:志当存高远,要立志就要立大志。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我们有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并且为着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终有一天,一定会让目标成为现实的。只要我们心存希望,终有一天,一定会点燃星星之火。就像《围城》中所说“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列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心中承载着希望,才不至于灰心。有的人总爱提及当年的所谓辉煌成就,难道你们只为获得了一个班级第一而狂傲自大吗?难道你闷只应赢得一次比赛而不再努力吗?在我看来,他们就好比“井底之蛙”,殊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成大事者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成功就沾沾自喜。不要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看不到远方的“太阳”。
“天下就没有偶然,那不过是化了妆的,戴了面具的必然。”纵观古今的成功人士,不是靠运气而来的。人活着,不能用庸庸碌碌,虚度光阴。至少不能甘于平庸。“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地生活”,活着,就要有理想,就要活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成功看起来或许离我们很远,但我们要相信,生活中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就要看你有没有野心去做。
生活就是围城。人生总是在不断的追求,不断的逃离。你今天苦苦追求的,可能就是你明天急于想逃离的。可是你今天逃离了你曾经的追求,却又去追求着你将来会逃离的东西。如此周而复始的走完人生。在钱钟书的笔下,用他自己的活,就是人生的婚姻好比一座被围的城,已婚的恰好是处于被围的城中,极力要冲出城去;而未婚的则如攻城的勇士,拼命想冲进城去。
经历饥肠辘辘的痛楚,你便不知道一粒米的珍贵;不曾尝过无依无靠的滋味,听不到冷嘲热讽的话语;看不到不屑一顾的冰脸,你无法塑造坚强刚毅的性格。“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个人如果身体上不怕劳累,心理上不怕折磨,事业中不怕起伏,奋斗中不怕艰险,那还有什么理由不成功呢?“苦尽甘来”说的就是其中的道理。在生活中,在事业上,在人生的旅途中,但凡成功者,谁不是先吃“苦”,然后才会获得“甜”的?所以能吃“苦”就是一种资本,一种保证今后能够得到甜的资本。
【第2篇】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我们的主角方鸿渐就经历了从外面打破头也要挤进去,而进到里面后又千方百计想出来的过程。
方鸿渐,一个不学无术,却仍保留真一丝纯真与责任的留洋学生,这就注定在那个时代他所走的路必将坎坷不平。这个主角一出场便是令人厌恶与反感的:买学位骗父母,与归国船上的鲍小姐调情……这些细小的举动使读者不得不对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那些号称“知识分子”的人产生质疑。 大跌眼镜之事还在后头——先是有自命清高的苏小姐对方鸿渐的百般追求、玩弄,沈先生沈太太的无聊酒宴上“诗人”曹元朗的卖弄学问,再到三闾大学中道貌岸然的李梅亭、汪处厚的别有心计,最后是方鸿渐自己被“老油条”学究们算计排挤出了大学,丢了饭碗又被套入了婚姻的围城中。这一桩桩一件件带有讽刺意味的悲喜剧无疑在向我们诉说当时社会环境中的知识分子鱼龙混杂、人心险恶,甚至连看似浪漫的婚姻背后都隐藏着一个个计谋。 钱钟书先生用独具一格的比喻句写着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几乎每一个人物都有虚伪、贪婪的魔鬼面目,直到书的后半部——赵辛楣的出现才打破了这黑暗的世界。对赵辛楣最开始的印象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配角——苏文纨的追求者之一,不得入让人觉得他只是俗不可耐的“知识分子之一”。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了我的心,让我在阴暗的社会中终于看到一个“好人”。他与方鸿渐等人结伴,在去三闾大学任教的路上共患难;他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大学里那些教授们的丑恶嘴脸,誓不肯与他们为伍;他和方鸿渐由敌化为友,并且至始至终都在为这段友情付出。也许,他是这本书里唯一真心待方鸿渐的人了。他善良正直,有些小聪明;他幽默玩笑,也会应景讲段子;他明事理,总能一阵见血地道破先机,却在爱情方面执着痴情。他从小暗恋苏文纨,被甩之后又因汪太太“有点像苏文纨”而与之结好。正是这些优点、缺点塑造了最真实的赵辛楣。我喜欢他,不只是因为他的优秀,还因为他用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周围的人们。在与赵辛楣结为朋友之后,方鸿渐也变的“正义”了起来。 人不可貌相,也不可一锤定音。看似柔弱的孙柔嘉竟然如此工于心计,看似浪荡的方鸿渐却有正派的一面,看似完美的苏文纨却是那么一个虚荣贪婪的女人……看似人模人样的“他们”,有时却在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丑事。
现今世界与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时代已过了近一个世纪,然而大千世界中却不乏懦弱的方鸿渐,不缺骄傲地苏小姐,不少心机颇深的孙柔嘉,再看《围城》只是想从书中看到学到教训,正派做人,严谨做事,别把心灵封闭,别让婚姻僵化成一座坚硬的“围城”。
【第3篇】
对于主人公方鸿渐的设定,作者钱钟书是持着既批判又支持的态度。方鸿渐一方面具有先进知识分子的思想观念,为人正直,追求自由,鄙薄老旧保守,可另一方面由于时代的局限,面对婚姻、家庭和工作时又不可避免的具有保守文人的特点。方鸿渐长于封建家长制大家庭,接受着包办式的婚姻,即使是心里千万个不愿也不能违背,社会的舆论被所谓的“孝道”压制,就连给自己的父亲写封家书都要斟酌字句以免犯忌。不过,从书中的结尾又可看出在自我批判中有所进步的方鸿渐“一年前的自己早死了,被诱惑的这许多的自己,一个个全死了。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日记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有几个自己,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他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
方鸿渐被有些批评家称为“围城人”。说他是个被动的、无能力的、软弱的、意志不坚的、经不起诱惑的人,一个失败的人,他面对社会上残酷的生存竞争和严重的精神危机缺乏应有的与之对抗的热情和理智,然而他又不甘心沦为一个为生存而卑鄙做作的人。很多学者把他与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的形象联系起来,但“多余人”的悲剧在于思想上开始觉醒而行动上缺乏勇气和相应的社会条件,而“围城人”的悲剧在于他们的庸常。“多余人”会给人以时代的前卫和英雄的感觉,而“围城人”作为普通人徒劳于找寻解脱和依附。
如果从乐观的角度来看方鸿渐的生活,就要把他的经历和人生道路看成是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的,至少每个时期都会有不同的经历,也会毙掉旧的自己,孕育新的自己。可我读《围城》我却不免哀伤的看透这样的事实:方鸿渐的人生可以简单概括成从一个围城中出来后又进入另一个围城。第三章中,褚慎明说英国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苏文纨说:“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第五章中,方鸿渐说:“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有这个感想。譬如我当初很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近来愈想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勇气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
如果联系我们自身来看,我们这些称之为“人”的不同的个体,不都处在一个一个既封闭又开放的围城中吗?由于人类的社会性,我们的生活必定会与其他个体或团体有交集,由此来看,这围城是开放的。然而我们既活在围城中,这一言一行必定要受大大小小不同围城的拘束和牵绊,遵守各种各样成文的不成文的、合理的不合理的、或明或潜的规则,维护所谓的秩序,臣服于或隐或显的特权,感受着所谓生活的严肃与荒谬。简单的“自由”二字本身就是个伪命题。这不就是围城的封闭性吗?
书中的结尾,方鸿渐从婚姻的围城中逃脱出来,又到了另一个围城的入口,他准备投奔在重庆当官的赵辛楣,奔前程。本书在一台老式自鸣钟的铛铛声中结束,那只著名的祖传老钟,方鸿渐的爸爸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儿子儿媳的宝贝钟,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很准”的钟,这会儿已经慢了5个钟头的钟: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像过去一切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品一样,它没有提供什么关于社会和人生出路的明确结论,但他描写的生活本身,“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第4篇】
读这本小说是在初中时,英语老师给推荐的。在中考后的那个假期,我便抱着这本小说看,但是老是看不懂,读了好几遍,终于能把它通读下去,但具体讲什么就不清楚了,只是觉得那话挺好玩的。我喜欢读的是介绍钱钟书的那部分,觉得这位作者挺有趣的。高考后,我又把这本小说翻了一遍,似乎读的更顺畅了一些,也觉得这小说好,但也只能从小说的语言幽默而言,只是线索大体找到了,对一些情节也可以知道一点。但其中的一些细节也不知道,那些调侃也不明白。现如今再次翻开这本小说,除了语言的幽默,情节的把握又有所进步,对调侃的智慧也有些了解。
在回国的船上,方鸿渐与鲍小姐的露水情缘只是彼此的寂寞与虚荣作怪,并不曾涉及真正的情感。方鸿渐的虚荣只是来自鲍小姐的性感和开放,鲍小姐的虚荣只是方鸿渐是坐二等船的。其中插入的是才女苏文纨,苏小姐是一位真正的才女,但她的才气并没有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最终也没法免除沦为俗人的命运。本有着能成为人才的知识,却成为一个小肚鸡肠的官太太,这也许便是人生的一个悲哀。想去想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却无法窥探清楚这其中的道理。但是就她的言行举止还是有很多不喜欢的地方,就如对方鸿渐的追求过程之中,可以说是很有心计,但终究却得不到她所希望的爱情,不像鲍小姐,唐小姐一般。当然鲍小姐与唐小姐是不能够相提并论的,她俩的精神实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鲍小姐浪荡,喜欢勾引人,也最容易被人勾引。而唐小姐是《围城》里面形象塑造得最好的一个,她可以说是冰清玉洁,从不去刻意的打扮自己,但却是从骨子里散发着美丽与活泼机智。她也是方鸿渐正真付出爱情的唯一。但这爱情却被她维护自己尊严的过程中而毁灭。在此,我看到一个新兴女性的独立性,自爱性。不像苏小姐一样,一面不满方鸿渐与鲍小姐的浪荡行为,另一面却又是在鲍小姐抛弃方鸿渐奔向她的那位奇丑的未婚夫后,投向了方鸿渐的怀抱,且多番引诱,似乎一定要嫁给方鸿渐。且在这多番引诱之中,她颇有心计的利用赵辛楣去刺激方鸿渐,希望自己身边有赵辛楣方鸿渐争风吃醋,希望激起方鸿渐的霸气,但终究方鸿渐并非喜欢她,她的做法也算是失败的行为。之后,她又利用假诗人曹元朗进一步刺激方赵二人。这一切行为都是幼稚的。爱情,不爱便是不爱,再多手段也终将徒劳的。有些时候,退上一步,顺其自然更好。
有人说,苏文纨结婚之前是清高的,但我终究不这么认为。苏文纨结婚之前,应该是假清高,只是不曾结婚,有些物质上的利益不需要她去操心。但是,就对待方鸿渐的态度上,便可知。比如,当面对方鸿渐和鲍小姐的时候,她的行为;当方鸿渐并非像她想象之中热烈的时候,她利用赵辛楣激发方鸿渐;当到曹元朗那一首外表讲究,却无实质的杂诗的时候,她还是给了肯定的赞扬,其实,她内心里并不喜欢的,甚至还觉得厌恶。这表现在她与方鸿渐赏月后,看到那天上一轮圆月,忽然想起曹元朗将它比喻为孕妇的肚子而觉得恶心。大家都在说着违心的话,都希望别人赞扬自己,但从不会想这话真实度有几分。历史上的那些受骗的皇帝大抵也是受这种心态的影响,而给那些阿谀奉承的小人机会,终究导致国运的渐衰。
这本小说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若喜欢看小说的人,可以一遍又一遍的去阅读,便会发现,似乎世间百态都能够从其中找到影子。
【第5篇】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fortresse assiegee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历来人们都认为《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而且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也显然不是钱锺书先生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钱锺书先生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都深埋在冷静之下。钱锺书先生的夫人杨绛曾经说,如果让方鸿渐与理想中的爱人唐晓芙结婚,然后两人再积爱成怨,以至分手,才真正符合“围城”的字面原义。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曾经以为已经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那种生活在钱锺书看来是绝对应该逃离的,她却安之若素;她曾经似乎已经进入了文化的围城,但她只有在成为发国难财的官倒时,才真正找到了自己安身立命之处,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也许再也不能把她从其中拉出来了。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可是他糊里糊涂地就进去了;结婚后,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很多时候,他就算有想要改变的心思,也不想去行动,就安于现状。而从表面上看,方鸿渐去三闾大学的经历与“围城”的比喻是最相吻合的,但实际上,方鸿渐之无法在三闾大学如鱼得水,是因为他尚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是舍不得出来的。而我记得的有一小部分,在小说的最后部分,方鸿渐在经历了教育、爱情、事业和家庭(婚姻)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而这恰好也是今天的我们也都可以深切地感受到了。
文中对于很多事情的嘲讽都是基于现实生活的,是对现实生活的深刻的剖析。文中的着力点之一是基于中西文化冲突、碰撞的历史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如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的迂腐,他推荐的线装书中“中国人品性方正所以说地是方的,洋人品性圆滑,所以主张地是圆的”之类。又如在文中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丁,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如曹元朗摹仿“爱利恶德”(艾略特)《荒原》的《拚盘姘伴》诗,又如买办张先生式的洋泾滨等等。这些,在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以及之前,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比比皆是的。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比如方鸿渐在回家之前为了能够不让家人失望,弄得那个“著名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欺诈、虚荣、软弱、对环境的无奈等等,又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举不胜举。
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也如方鸿渐一样,年少轻狂的我们,也会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所以很多时候对于父母和老是对于自己的安排很是不满意,都一定要按自己的方式来,其最终结果,很多时候都不是那么令自己满意。虽然很多时候大人的安排并不一定是对的,但并不是要我们一味的妥协,多多听取别人的意见,对于我们做决定是很有利的。
文中我记得最清楚的,应该要算方鸿渐家里的那只已经老去的钟,不管发生什么,它总是按它的轨迹走着,一点都不改变,那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一切的一切,都要自己去感悟、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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