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讲稿
文章标题: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讲稿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里面既蕴含着中华民族优秀伦理文化的道德内容,又体现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迫切要求。
一
诚实守信,从字面上讲,诚实,就是忠诚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守信,就是遵守诺言、不虚伪欺诈。诚实是守信的基础,守信是诚实的具体表现。实际上,诚实守信始终作为一种“善德”为社会所推崇。儒家以“诚”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范畴,认为“诚者,天地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孔子有句名言叫做“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另外,像“言必信,行必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些古话还有很多,在古人看来,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有章必循,有诺必践;否则,个人就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失去运行之规,所以古人认为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里面既蕴含着中华民族优秀伦理文化的道德内容,又体现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种迫切要求。
一
诚实守信,从字面上讲,诚实,就是忠诚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守信,就是遵守诺言、不虚伪欺诈。诚实是守信的基础,守信是诚实的具体表现。实际上,诚实守信始终作为一种“善德”为社会所推崇。儒家以“诚”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范畴,认为“诚者,天地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孔子有句名言叫做“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另外,像“言必信,行必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些古话还有很多,在古人看来,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有章必循,有诺必践;否则,个人就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失去运行之规,所以古人认为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处世之道、齐家之要、治国之宝,是内心和外部行为合一的道德修养境界。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更是充分吸收了中国古代的“诚信”美德,进一步丰富了诚实守信的内涵,把诚实守信提高到党的建设高度上来认识。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实事求是”的思想,实质上就是诚实守信的一个高度概括。邓小平同志也反复强调:“领导要取信于民,使党内信得过,人民信得过。”江泽民同志也明确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最近又提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这不但是传统美德的要求,也是革命传统的重要要求,同时,在新时期,诚实守信又赋予了新的时代精神。
诚实是立身之基,守信是兴业之本。如果诚信不立,再高度发达的国家社会也会出问题。诚实守信同时需要法律的强制手段来保障,不诚信的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营造整个社会诚实守信的风气。那么,诚信就应该体现为两方面内涵:一个层面是伦理道德诚信,另一个层面是法律对经济活动的约束。伦理道德诚信对应着传统社会的道德准则;法律诚信则对应着现代社会的经济契约。在人们高呼“诚信危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今天,诚信的价值更显重要,它已经成为公众、企业、商家、政府等相互之间交流、交往、交易的重要行为准则。所以诚信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
二
“见利忘义”,从字面上讲,“利”是物质利益、功利;“义”是一定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见利忘义就是见到有利可图就不顾道义。孔子说“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符合道义,取之无妨,这叫做“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在孔子在与子贡谈论食、兵、信、三者孰为重时,孔子以信为第一,认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足食和足兵体现了功利追求,而民信则属于道德追求的范围,这段话是子贡以非此即彼的极端形式,要求孔子在义利之间做出选择。在这种对立下,孔子将道德追求置于优先于利的地位。当然,这对我们是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的。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思想,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这种义利观的“义”,主要指崇高的精神理想追求和道德行为;“利”是指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以及在维护集体利益条件下个人的合法正当利益。社会主义义利观既反对见利忘义、重义轻利的思想和行为,又反对离利谈义、重义轻利的空头道德说教。社会主义义利观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集体为重,社会为先。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同时也尽力保障个人利益及其实现。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应牺牲个人利益来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总之,社会主义义利观,是肯定人们对实际物质利益的追求,但反对“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思潮,把义与利割裂开来,讲利不讲义,倡导见利思义、以义取利的价值观;是鼓励人们竞争,优胜劣汰,但反对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倡导诚实、公平、合作的价值观;是支持人们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但反对不受道德和法律约束的绝对自由,倡导自主自立自强的价值观;是注重人们个性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但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倡导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价值观。
三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现代社会变得更加开放和宽容,在经济和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我们的道德建设面临很大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有一部分人脱离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和伦理准则,近年来发生的英语四六级泄题、学术造假、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缺斤短两等见利忘义,道德缺失,极端个人主义的行为开始滋生和蔓延,他们眼里的“利益”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于欺诈,追名逐利取代了廉洁奉公,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取代了艰苦奋斗,弄虚作假取代了坦诚老实;真诚待人,实在做事,敬业勤奋,被看作不知时务。这些都与诚实人不能被现实接纳、推崇有关。这不仅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冲击,也损害了社会风气,更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人人都可以追求合理的利益,但是不能忘记基本的道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没有诚信,不讲诚信,缺少诚信也是不行的,那么,我们必须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也要把政治思想和文明道德教育抓紧抓牢。按照“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要求,大力弘扬诚实守信,见利思义的传统美德。
诚实守信是全体公民都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诚信建设,一是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诚实守信是全社会的事,也是每个人的事。人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诚实守信童叟无欺的社会环境中,但这种环境的形成取决于每个人对诚实守信所持的态度和行为。这就需要从每个人做起,只要人人都树立起诚信的意识,并身体力行,那么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也就提高了。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讲诚信的自我道德教育和修养教育,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落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三要加强法律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力度,对那些弄虚作假、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贩卖假钞、假文凭、假证件的人员给予严厉打击。四是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建立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上网查询的公民个体、单位集体和公司法人的信用记录档案,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机制上的保障。但是,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人们必然还面临很多名与利的诱惑,在权力和金钱的考验面前,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淡泊名利,见利思义。像现在媒体上经常给予曝光的学校的乱收费、医院索要红包、学生拖欠助学贷款等问题,实质都是不讲诚信,见利忘义的行为;也有诸如成克杰、胡长青、韩桂芝、李真这样的一些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他们经不住名利的诱惑,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视党性原则、法律、规章、人民利益于不顾,见利忘义、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最终背离党和人民。我们一定要以他们为借鉴,要淡泊名利,见利思义,必须从根本入手,控制住自己的物欲,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国家和集体利益面前,自觉把个人利益放在次要从属的地位;自觉抵制和克制个人主义,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努力做一个具有社会主义义利观的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荣辱观,进而营造一种诚实守信光荣,以见利忘义可耻的社会氛围。
处世之道、齐家之要、治国之宝,是内心和外部行为合一的道德修养境界。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更是充分吸收了中国古代的“诚信”美德,进一步丰富了诚实守信的内涵,把诚实守信提高到党的建设高度上来认识。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实事求是”的思想,实质上就是诚实守信的一个高度概括。邓小平同志也反复强调:“领导要取信于民,使党内信得过,人民信得过。”江泽民同志也明确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最近又提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这不但是传统美德的要求,也是革命传统的重要要求,同时,在新时期,诚实守信又赋予了新的时代精神。
诚实是立身之基,守信是兴业之本。如果诚信不立,再高度发达的国家社会也会出问题。诚实守信同时需要法律的强制手段来保障,不诚信的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营造整个社会诚实守信的风气。那么,诚信就应该体现为两方面内涵:一个层面是伦理道德诚信,另一个层面是法律对经济活动的约束。伦理道德诚信对应着传统社会的道德准则;法律诚信则对应着现代社会的经济契约。在人们高呼“诚信危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今天,诚信的价值更显重要,它已经成为公众、企业、商家、政府等相互之间交流、交往、交易的重要行为准则。所以诚信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
二
“见利忘义”,从字面上讲,“利”是物质利益、功利;“义”是一定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见利忘义就是见到有利可图就不顾道义。孔子说“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符合道义,取之无妨,这叫做“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在孔子在与子贡谈论食、兵、信、三者孰为重时,孔子以信为第一,认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足食和足兵体现了功利追求,而民信则属于道德追求的范围,这段话是子贡以非此即彼的极端形式,要求孔子在义利之间做出选择。在这种对立下,孔子将道德追求置于优先于利的地位。当然,这对我们是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的。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思想,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这种义利观的“义”,主要指崇高的精神理想追求和道德行为;“利”是指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以及在维护集体利益条件下个人的合法正当利益。社会主义义利观既反对见利忘义、重义轻利的思想和行为,又反对离利谈义、重义轻利的空头道德说教。社会主义义利观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集体为重,社会为先。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同时也尽力保障个人利益及其实现。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应牺牲个人利益来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总之,社会主义义利观,是肯定人们对实际物质利益的追求,但反对“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主义思潮,把义与利割裂开来,讲利不讲义,倡导见利思义、以义取利的价值观;是鼓励人们竞争,优胜劣汰,但反对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倡导诚实、公平、合作的价值观;是支持人们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但反对不受道德和法律约束的绝对自由,倡导自主自立自强的价值观;是注重人们个性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但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倡导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价值观。
三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现代社会变得更加开放和宽容,在经济和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我们的道德建设面临很大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有一部分人脱离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和伦理准则,近年来发生的英语四六级泄题、学术造假、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缺斤短两等见利忘义,道德缺失,极端个人主义的行为开始滋生和蔓延,他们眼里的“利益”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于欺诈,追名逐利取代了廉洁奉公,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取代了艰苦奋斗,弄虚作假取代了坦诚老实;真诚待人,实在做事,敬业勤奋,被看作不知时务。这些都与诚实人不能被现实接纳、推崇有关。这不仅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冲击,也损害了社会风气,更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人人都可以追求合理的利益,但是不能忘记基本的道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没有诚信,不讲诚信,缺少诚信也是不行的,那么,我们必须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也要把政治思想和文明道德教育抓紧抓牢。按照“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要求,大力弘扬诚实守信,见利思义的传统美德。
诚实守信是全体公民都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诚信建设,一是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诚实守信是全社会的事,也是每个人的事。人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诚实守信童叟无欺的社会环境中,但这种环境的形成取决于每个人对诚实守信所持的态度和行为。这就需要从每个人做起,只要人人都树立起诚信的意识,并身体力行,那么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也就提高了。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讲诚信的自我道德教育和修养教育,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落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三要加强法律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力度,对那些弄虚作假、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贩卖假钞、假文凭、假证件的人员给予严厉打击。四是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建立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上网查询的公民个体、单位集体和公司法人的信用记录档案,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机制上的保障。但是,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人们必然还面临很多名与利的诱惑,在权力和金钱的考验面前,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淡泊名利,见利思义。像现在媒体上经常给予曝光的学校的乱收费、医院索要红包、学生拖欠助学贷款等问题,实质都是不讲诚信,见利忘义的行为;也有诸如成克杰、胡长青、韩桂芝、李真这样的一些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他们经不住名利的诱惑,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视党性原则、法律、规章、人民利益于不顾,见利忘义、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最终背离党和人民。我们一定要以他们为借鉴,要淡泊名利,见利思义,必须从根本入手,控制住自己的物欲,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国家和集体利益面前,自觉把个人利益放在次要从属的地位;自觉抵制和克制个人主义,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努力做一个具有社会主义义利观的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荣辱观,进而营造一种诚实守信光荣,以见利忘义可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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