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小说集再很久之前就已经读过一边,再这个寒假我又重新读了一边这本书。
对已经知道结局的我,又是是一重的震撼,再为得到最后的惊人的逆转,所做下的伏笔之多令我不可想象。
就以《汽车等待的时候》为例为了最后年轻男士其实是有钱人,而是那位姑娘是对面酒店的出纳员。比如最明显的当然是两次叫错那位年轻人的名字,把帕肯斯塔格叫成了派肯斯塔格。这与之前的一段中“有五六个显赫的名门贵族,我由于出生关系就属于其中之一。”
向矛盾,同时如此明显的还有女孩误认为冰块是放在香槟酒中的暗示,当然女孩对此的解释十分完整。当然再仔细看的是后还会发现很多。“你应该注意到,我的司机总是在他以为我不在的时候留神看我”其实那是对年轻男子的关注;“他把公园里的主席们宣布开会时的老一套搬出来说”这也时对年轻人身份的暗示;“”可不可以陪你——”“假如你尊重我的意愿”姑娘坚决的说”。当然这篇文章的伏笔很多。其他文章更是如此。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作者为每个结尾都细心铺垫。给读者一种在阅读侦探小说的同时,更能感受到这位小说巨匠的文学功底。也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作者每篇文章的转折并非都十分出人意料,也有的比较简单,而又有些比较死板。
但是,这些并非我重新阅读的最大感受。我不经被那深深隐藏在欧氏幽默小的令人深思的对社会各种现象的批判,为此我在举两个例。
先已经以《汽车等待的时候》为例。文中的那本书则是最好的证明。第一处,“她坐在长椅上看书,白天还半个小时的余晖,可以看清书上的字”。第二处“他的虔诚得到了回报,因为她翻书业的时候,书从她手中滑下来,在椅子上一磕,落到足足一码远的地方。”女主人公的虚伪有所体现,第三次“光线太坏了不适合看书”这无非再一次验证了。第四次,跃然从开头到了文章结尾,“那张花花绿绿的封面使他认出就是那刚才姑娘看的书,他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他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迟疑了片刻。”这时年轻人以经知道姑娘的身份,而同时这本书依旧留在原地,可能是女孩下一次的诱饵。我不在深究这篇文章了。
倘若要证明我的观点,《幽默家的自白》是在适合不过的,这篇文章一反欧式结尾的风格,全篇以幽默的风格玩起了嘲讽。文章前两段写的非常的有趣:一个毫无痛苦的潜伏期在我身上持续了二十三年,接着突然发作了,人们说我的了这种病。但是他们不称他为麻疹,而称他为幽默,全篇都以这个风格为曲调。讲述了自己从五金公司的一名员工到一名以写些幽默文章为工作的作家再到一位葬礼工作者。由于篇幅有限我就不再说下去。
欧亨利的文章并不是一次性的侦探小说,而充斥对时代的喷斥,对人性的揭露。
也许所有文章都改在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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