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那本书非常好看。
十四岁的男孩子仔仔没有双有亲,还没有真正的名字,一但他却有一手记速得好本领。在十六世纪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记速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 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剧院失火了……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这一本书,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环节“朋友”和“家庭”这个环节主要是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和仔仔的心理描写很清晰。阿敏先生跟法肯纳打架那段我最喜欢的一句是:阿敏先生很轻易地就能挡住法肯纳功过来的招式,但是却没办法功击回去。
书中的每一页都充满了波折和冒险,使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生活的那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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