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部令人意外的人生故事
第一次听到书名是大学时期,室友是其中一位读者。因为书中似乎有些色情描绘【然而我之后似乎并没找到太多,捂脸】,便向我们吐槽过,但也仅止于此 。作为“标题党”,这样的书名着实无法引起我足够的拜读欲望。至今已三年有余,机缘巧合下,我也终于成为她的又一位读者。
单看书背的文段摘录,我曾以为她讲述的是一位农村的闲散青年,在欲望和懒散的诱惑下,不断频繁地通过卖血来满足自身的各种欲望,终焉引祸身败的悲剧示警。
然而作者用他意外的描写给了我第一记耳光。卖血是生财之法,对根龙和阿方而言,或许可谓是生财之道,但对许三观 而言却不是。
许三观和大部分普通人一样,有普通的外貌,普通的工作,普通的家庭。即便家庭中 有着主观且未曾证实的“外遇”,生活也影射了那些年代的困苦 与纷乱,但他似乎与我所了解接触的绝大部分普通人并无二致。他真实得近乎触手可及,似乎毫无小说主角的特质。
因此,整部书的大部分剧情都未能激发我强烈的追随欲望,偶尔会有对时代映衬却也只是微泛涟漪。直到后半部分许三观卖血救子的桥段才令我不自觉地心系主角。
一乐是许三观的儿子,是许三观主观评断外表就认定其是妻子婚前偷人所造的野种。三个儿子里也仅对一乐有差别待遇。经历荒年的挣扎与一乐的反抗,他才终于对一乐有所回暖,再到之后的稍有升温似乎一切看起来都是那般平淡而日常。直到一乐病危入院,许三观为凑钱救子不断卖血,我才领会到其深深的触动。
不仅是有余他对一乐爱的转变,令我触动的还有这股“触动”本身。本书前半部分我一直以读者的身份从旁围观,从他琐碎的生活中了解上世纪的乡镇日常,了解“三年饥荒”“文革”的时代变迁,了解自己可能今后也会不得不面对的家庭矛盾与人情现实的无奈。但也只是了解而已。但读至后半部分,当其为救子而不顾自身不断 卖血凑钱时,我虽能明白这份父爱如山,但却有了更明显的身临其境之感。仿佛那骨瘦如柴的形象近在眼前,而我也能感受到街角边寒风刺骨以及那在四层被褥之下依旧瑟瑟发抖的身躯。甚至在他行程的后半段曾有冲动想伸手阻拦他继续卖血。
后半段的情节发展与我读之前的臆想有些许的类似,主角确实在不断繁复地通过卖血来满足自己,但却并未给我一丝一毫的意料之感。反倒是意外有加,意外的是卖血的目的,意外的是那一层不可名状的真实与辛酸。由此我也大致明白 ,或许正是前半部分描写的波澜不惊平淡无奇,正是他如此的普通与真实,才让我在不自觉的情况下将自己代入其中。
如此普通的主角,普通的剧情,普通的背景;也正是这样的普通让他变得无比真实,真实到下一秒这些人这些事或许就会出现在我自己触手可及的生活之中。亦或许他们已经出现。
当我读完许三观由于年老而无法也不必卖血,以一句“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结尾后,我完全没看懂作者为何会以这样的方式,这样的语句来结束这个故事。但却无伤大雅,我仍然认为读出了其中对亲情之爱的转变以及对现实无奈的主题。
直到我看到了最后的最后,那与故事本不应有关的三版作者自序,他又用他直白的文字给了我又一记耳光。
“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这话听起来有些奇怪,而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自此我才算大致明白了《许三观卖血记》中“卖血”两字的目的。卖血从来都只是迫于无奈的最终选择。除了最初的尝试以及最后一次的失败,他从来不会轻而易举地选择卖血,即便是 儿子生命垂危,他也会像普通人那样选择先求助街坊四邻。最后再决定卖血 。每一次卖血成功都是为了填补生活的空缺,为了铲平自己与他人不同的鸿沟。卖血是为了和别人 一样娶到女人;是为了能让搬空的家产恢复得如同别家一样;是为了弥补自己一时性起的冲动;是为了能让家人在荒年也能享受一次美味;是为了能让儿子在队里的待遇与别人无二;是为了......当他为了自己,第一次,最后一次,唯一一次卖血失败后,卖血已经不能成为他填补的工具,“他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屌毛和眉毛都不平等。”即便有再多方法追求平等,时间却不会平等地对待金时与往日,从来不会。那种不平等会随着时间而在身上刻下痕迹,却无人能够填充。
当追求平等的工具不再,而真正的平等却又那样遥不可及,当明白了这些后,故事自然也就结束了。
我也终于明白,纵使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最“哈姆雷特”的,恐怕也只有莎翁眼中的那一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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