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国家目标:到2022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内蒙古目标:到2022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区贫x县全部摘帽;到2022年,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31个国贫x县全部摘帽。
锡盟目标:2022年,正蓝x、镶黄x、苏尼特左x、xxx4个自治区重点贫困x实现脱贫“摘帽”,国家重点贫困x苏尼特右x、自治区重点贫困县xxx申请脱贫“摘帽”;到2022年,太仆寺x、正镶白x2个国家重点贫困x申请脱贫“摘帽”;全盟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到2022年,全盟农牧民收入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镶黄x目标:2022年3月顺利完成自治区贫困x退出复查验收工作,5月24日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示退出自治区级贫困x序列。在此基础上,全x继续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方略,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举全x之力,攻坚脱贫,重点解决261人的脱贫问题及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高工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效益,到2022年全x牧民收入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两不愁、三保障
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3、一高于、一接近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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