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印象中的法律书,全都是比词典还要厚的书中“巨无霸”,里面有数不清的条条款款,让看的人眼花缭乱,望而生畏。很多同学也都认为,法律书就是一本本天书,要读懂它,应该只有那些学问很大的成年人才能做到吧。
我,一个普通的小学生,当然读不懂那些深奥的法律条文,但没读过那些“巨无霸”的我,还是成为了我们班上的小法官,你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吗?
这不,小东和小虎又吵吵嚷嚷的找我来评判了!原来,小东送给小虎一支钢笔,现在他们俩闹矛盾了,小东想要把笔要回去,但小虎不肯给,两个人争夺的时候,还把笔弄坏了。小虎要小东赔,小东认为本来笔就是自己送他的,所以不需要赔偿。我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淡定的说:“就这事儿啊,按照法律规定,小东的笔已经送给小虎了,财务的所有权就发生转移,所以,现在这支笔就是小虎的了,小东,你弄坏了,就要照价赔偿的。”小东瞪大了眼睛:“原来,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呀。小帅,你太厉害了,连这个都懂!”
同桌小路早上到校就嘟着小嘴,一见到我就问:“小法官,你帮我评评理,我爸妈这么做对不对!”说着,她眼泪就掉下来了。我连忙递给她纸巾,了解情况。原来,他爸爸妈妈偷偷看了她的日记本,原本日记本里也没有记着什么,可是她觉得爸爸妈妈不够尊重她,不相信她,就和爸妈顶嘴了。结果她妈妈却说:“你是我女儿,我看看还犯法了不成!”她觉得很委屈,我边安慰她,边告诉她:“父母未经子女同意,不能随意翻看她们的日记,信件,电话,短信等等,这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更不能将看到的东西随意宣扬,否则就属于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你妈妈这样说是不对的。但,爸妈也是因为关心我们,才采取了不正确的关心方式,你别生气,因为他们是还不如你的“法盲”哦,你回去做回普法小专家,教教他们,不要用吵闹解决问题!”同桌破涕而笑,一脸崇拜!
我还能用法律守护自己的利益哦!奶奶给钱让我自己买的复读机比别家贵了一百多,妈妈带我去退,店老板不肯,我告诉他:我只有10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我买复读机的举动,必须经过我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我妈妈,追认才有效,所以,在没有得到我妈妈认可前,我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是可以退的。老板被我的专业术语说得一愣一愣的,不但退给我了,还连连称赞我是个法律小达人!
怎么样?我这么厉害,你是不是非常羡慕呢!其实,我的这些知识,全都来自法律硕士朴琳琳的《百变小超人》!就是这样一部幽默精彩,清新活泼的普法童话书,让我爱不释手,也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学会了如何行使合法权利,保护自己,让自己理直气壮的做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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