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开高一语文课本,郁达夫的秋扑面而来。清,静,悲凉。于郁达夫,这是北国的秋,故都的秋。
自小生于天津,冬夏分明,总有人感叹追不上春天的步伐。可岂止是春天,秋天的光影也只如蜻蜓掠过湖面,涟漪尚存而蜻蜓早已不知何处。
故都的秋,是远到不了“十场秋雨要穿棉”的境地的。往往立秋已过了许久,天仍热的如三伏一般,却在一场雨后急剧转凉,使人猝不及防。比起六月,十月的天才更像娃娃的脸。
秋,是收获,是丰满,是充实,是沉淀。沿乡间小路走过,盛夏至深秋,玉米由种子到结出果实。我们低头忙着生活不会在意,可岁月的流逝,骗不了自然生长的万物。终有一天我们抬起头来看,意识到人生短短数十载过得飞快,没时间慨叹人是物非事事休,也不能欲语泪先流。
秋的诗意,存于文学中,存于记忆中,却再也不能被真切地感受到。小时候在院子中与狗嬉戏,秋雨后沿墙捉蜗牛,草丛里捉蟋蟀逮蚂蚱,坐在板凳上描述云的形状,等小卖铺开门买两颗糖。我真害怕,如果有一天我的记忆也随光阴慢慢离去,秋在我的生命中还剩下了什么。
也许将有一个秋天,我站在田中,晚风拂过,带来熟悉的烤玉米的清香,带来麻雀叽叽喳喳的争吵,带来曾属于我的秋的记忆。
“借我一场秋啊,可你说这已是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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