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
这个假期,被《芳华》的影评勾得去看了原著,然后理解了莫言那句话:“冯小刚是想把观众变成傻瓜。”
原著对于刘峰是及其讽刺的,当然对所有人都是冷冷的讽刺,毫不留情地揭露他们——也是我们——的愚蠢。有人说《芳华》实际的名字应该是《如果雷锋同志还活着会怎样》,原著的答案是,如果雷锋同志还活着,就等着组织给自己安排一个革命伴侣呗,绝对不要自由恋爱,瞧瞧自由恋爱(准确的说是追求)的下场有多惨。
如果挖掘得再深一点,原著中对于刘峰的讽刺,还不仅是对他作为“活雷锋”的讽刺,更是对他作为“中国式好人”的讽刺。刘峰一辈子都在做一个好人,塌心塌地的好人,他在海南同居的妓女都被他打上了向善的烙印。而他本该最亲近的人,他供养出的女儿,却对他的离去毫不在意。在他女儿心里,“父亲是那种可以忽略不计的老好人,这世上有了不多,无了不少。”多余的一代,浪费的芳华。
所以原著最大的讽刺,是给这种宣扬道德至上的文化吧。
电影的讽刺意味已经淡了很多,完全变成了一个爱情故事,于是很多人都在讨论绿茶婊林丁丁和怎样找到真爱,也有人从厚黑学来解读刘峰为何会被组织抛弃的。这些评论其实都不算傻,电影呈现出来的就是这些。真正傻的是电视台请来所谓《芳华》原型的女兵做节目,不知做节目的人是自己傻还是把观众当傻子。
所有关于电影《芳华》的八卦新闻中,最打动我的是这一个:《芳华》的拍摄地在云南蒙自,这是一个被时代遗忘的小城,当黄轩来到这个小城的第一天,他什么都没干,一个人跑到南湖划了一下午船。
一个真正的好人,应该过这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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