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学范文!

当前位置:爱学范文网>>党团范文>>公文范文>>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标签:时间:

《xxx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于2022年9月28日经xxx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关于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xxx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猪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但农村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监督管理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动物防疫、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农村的生猪屠宰活动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管理。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按照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制定本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乡(镇)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划,逐步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暂未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管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

第七条 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选址,应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及居民住宅区二百米以外,并不得妨碍或者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符合卫生、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第八条 在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申请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向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申请设立乡(镇)定点屠宰厂(场),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级人民政府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购或者代宰的生猪,必须有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待宰的生猪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动物防疫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十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定点屠宰的生猪,必须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内进行集中同步检疫,对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应当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而又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生猪产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得出厂(场)销售。

第十一条 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对屠宰的生猪产品进行肉品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加盖验讫印章;检验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对检验结果和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肉品品质检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无除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

(二)有无有害腺体和有害物质;

(三)是否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

(四)是否符合屠宰加工质量;

(五)是否种公猪、母猪或晚阉猪。

第十二条 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屠宰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

(二)屠宰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

(三)对生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第十三条 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胴体应当悬挂于通风、阴凉、清洁的场所,不得靠墙、着地或者接触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内脏及加工后的肉品应当存放在符合卫生要求的设施中。对未能及时销售或者出厂(场)的生猪产品,应当采取冷冻或者冷藏等必要措施予以储存。

运载生猪产品,应当使用冷藏车或者防尘和设有吊挂设施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运。运载工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第十四条 入本省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地区销售的生猪产品,必须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并有生猪产品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五条从事生猪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饭店、宾馆、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必须采购、销售或使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经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并建立生猪产品进货台账

禁止采购、销售或使用未经检疫、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

第十六条 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受理的举报和投诉案件,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生猪定点屠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十七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

(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

(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第十八条 经营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对未售出的生猪产品依法处理。

经营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售出的生猪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出的生猪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从事生猪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采购、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食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饭店、宾馆、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采购、使用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食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卫生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每头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

(二)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猪屠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牛、羊等牲畜定点屠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xxx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关文章:

想了解更多党团范文的资讯,请访问:公文范文
下载文档

看过《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人还看了以下文章

延伸阅读

实用的打架检讨书5篇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再犯,为此要写检讨书来自我悔过,写检讨书的时候一定要有承认错误的意识。大家知道正规的检讨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打架检讨书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

酒店年终工作总结篇1  四季文华酒店自筹备以来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从3月1号咱们第一批老员工入职以来,算起来咱们在一起的时间也接近一年了。大家对彼此之间也有了很好的了解。今天咱们相聚在这里也是缘分一

盲目办理旅游签进入马来西亚,这样会对之后的留学带来很大的麻烦,马来西亚的制度越来越严,所以要根据最新的政策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来判断。马来西亚高等教育体制相关介绍?下面由本站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马来西亚

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识到党员干部要更加廉洁自律。目前,在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实现中国梦的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证党风廉洁自律的

校本教研,就是为了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依托学校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进行的教育教学研究。以下是本站分享的深入实施“携手行动”,全面推进县

合同H&eacuteTong或H&eacuteT&eacuteng由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签订。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产权流转制度的协议。各国合同法对债权合同进行了规范,广义合同也应是债

摘抄是指从文刊、文件等资料里阅读的时候,把语言优美,值得品析。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中作文素材积累摘抄精选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高中作文素材积累摘抄11、辛弃疾曾写《美芹十论》献给宋孝宗。论文前三篇具体分

民族理论政策论文民族理论的提出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向来是广大人民所关注的重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族理论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民族理论政策论文摘要: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多民族的国家,

实习报告是实习后的报告,是指已完成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下面爱学范文网编的新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告中的20xx字,欢迎参考。暑假漫长的暑假激起了我暑假参加社会实践的决心。其实我

公司实习介绍信格式(1)xxx单位负责同志:您好!xx同学是我院(系)专业级学生,今去贵单位联系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事宜,请接洽。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