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根据自治区工商局、xx消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工商发〔2022〕x号)和xx市工商局、xx市消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的通知》(x工商发〔2022〕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决定在2022年“3·15”期间,我县工商、消委会广泛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为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我县深入实施“一城一地一支点”战略,打好“三大发展战役”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2022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县工商局、消委会联合成立2022年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丘xx 县工商局局长、县消委会会长
副组长:姚xx 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陈xx 县工商局副局长
林xx 县工商局副局长
伍xx 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由县局机关各股室和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股,办公室主任由陈xx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张xx、李xx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吴xx、杨xx。
三、活动主题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四、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3月份
(二)县xxx上街宣传服务时间:
2022年3月15日9:00—12:00
地点:县人民会堂前道路旁
五、活动内容、方式
(一)3月7日,在县工商局召开“一会两站”联络员及有关单位、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座谈会。
(二)3月10日,在县政府由县政府办组织召开“3·15”宣传活动成员单位参加3月15日当天上街宣传服务活动的协调会。
(三)在“3·15”期间,县工商局、消委会对部分电商企业进行约谈,引导其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和改进服务,主动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四)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
在“3·15”期间,县工商局、县消委会联合组织县消委会成员单位上街设点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并利用微信平台向全县微信用户发布微信宣传。各工商所、消委分会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到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消费维权服务站,营造主动聆听消费者意见、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围。
(五)开展网络及服务行业集中宣传《消法》活动
在“3·15”期间,各工商所、消委分会,要广泛发动网站、酒店、宾馆、商场、广告发布企业等相关服务行业,利用店内店外LED荧屏宣传《消法》等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创新宣传《消法》知识新方式。(宣传标语见附件1)
(六)指导电商平台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各工商所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将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到电商平台,以服务网上消费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网上投诉解决纠纷,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处理。
(七)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
在“3·15”期间,县局领导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为民服务形象。
(八)公布2022年xx县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在“3·15”期间,由县工商局、消委会收集2022年我县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在xx广播电台、工商系统宣传专栏等媒体公开发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
(九)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在“3·15”期间,为揭露消费陷阱,正确引导消费,不断提升我县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县消委会筛选近期我县消费投诉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十)开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在“3·15”期间,集中收集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销毁,震慑不法行为。
(十一)“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活动
1.现场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现场发放“3·15”活动相关资料,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3. 曝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
4.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展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成绩。
5.县相关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商品展示,品牌形象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工商所、消委分会要高度重视“3·15”纪念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在“3·15”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备勤,以保证及时接收并快速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一是认真做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二是县局12315中心3月15日要保持16小时(08:00-24:00点)人工值班,各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各单位值班人员按要求坚守岗位,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遇到重特大消费纠纷案要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在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提高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3·15”活动结束后,各工商所、消委分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上报县工商局消保股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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