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提高价格收费透明度,增强居民价格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我局先后开展了价费公示进社区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价费公示进社区情况: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xxx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粤价[20**]131号)精神,我局于20**年8月开始开展了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该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时间是20**年8月,我局将桂城的海景花园、丽雅苑、兴业新邨、鹿璟邨、怡翠花园、平洲富景花园、康怡花园等七个住宅小区作为试点,推行价费公示进社区。第二阶段为推广实施阶段,时间从20**年9月起至20**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实施推行价费公示进社区;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20**年3月,由我局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物价局组织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为搞好本次价格公示进社区,我局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具体做法是,对各镇(街道)xxx办、经济发展办和各物业管理公司发文,明确了价费公示进社区的目标和要求,随文附有《xxxxxx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公示栏》式样,并请各镇、街道的经济发展办督促本辖区的文明小区、物业管理小区开展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社区价格监督服务网络,我局还要求各物业管理公司对属下物业管理小区的价费公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跟进和完善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
本次价费公示进社区主要采用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公示牌(栏)的规格一般为2米×3米,由各物业公司按照《xxxxxx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公示栏》式样,根据各自的条件可使用广告纸、电脑喷漆等材料自行制作,并设置在各社区内醒目、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公示内容主要是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包括水、电、管道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停车保管服务,文明小区综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及社区居委会代收费项目,并公示了这些项目的计价单位、价格或收费标准、定价形式、定价或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取对象,同时标示了物价部门的举报电话12358和物价部门的网站,并标示“xxxxxx物价局监制”的字样,方便社区居民查询和监督。
截至20**年3月,我区绝大部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及文明小区都能按照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制作了公示牌(栏)。但有小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和有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因经费比较紧张等原因,暂时没能完成公示牌(栏)的制作,又有部分小区由于公示牌(栏)制作得比较早,而近期有关部门调整了部分价费,但这些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更新公示牌(栏)上对应的项目,我局都将作进一步跟进。
二、涉农收费公示情况:
早在二○○二年,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我局开展了涉农收费公示工作。为推进涉农收费公示工作,我局会同纠风办、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区8个镇(街道),243个行政村设置了涉农收费公示牌(栏),公示内容包括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教育、卫生、计生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项目,并公示了这些项目的计价单位、价格或收费标准、定价形式、定价或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取对象,同时标示了物价部门的举报电话12358和物价部门的网站,并标示“xxxxxx物价局监制”的字样,方便农民查询和监督,从而提高价格、收费的透明度,增强了农民价格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当时我局已将书面材料向上级部门报告。
目前,从总体来说,我区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牌(栏)维护得比较好,但由于时间比较久远,有的涉农收费的标准有所调整,各镇(街道)和各行政村的物价助理员和工作人员也有所变动等原因,致使有的公示牌(栏)的内容未能与现行的价费标准一一对应,不符合动态管理的要求。因此,我局将不定期地对涉农收费公示牌(栏)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公示牌(栏)的公示内容与现行政策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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