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季度
1.在1月10日前,签完码头渡口、客渡船发航签单目标责任书,落实好签单责任制。
2.在1月15日前,搞好船舶、船员清理,建好船舶、船员档案,做好上报工作。
3.在1月15日前对各村委会和学校及船主签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完善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4.在1月15日前,督促各船主同包船领导签好“领导干部包船责任书”,落实好领导干部包船责任制。
5.每月组织一次领导带队参加的水上安全大检查,重点是“春运”期间的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6.在2月初召开船主安全例会一次,以会代训,对船主进行安全培训,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7.每月逢场天组织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10天。
8.每月底向镇政府分管领导做好当月工作汇报,研究次月工作。
二、第二季度
1.于4月15日前完成船舶、船员季度清理及上报工作。
2.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反三违月活动”。
3.在4月6月初各召开船主安全例会一次,分析安全形势,布置安全工作。
4.搞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现场检查工作,5月底前完成自用船年度检、审、验工作。
5.每月逢场天组织码头、渡口检查不少于10天。
6.每月组织一次领导带队参加的水上安全大检查。
7.于6月底前完成船舶安全生产半年考核工作。
8.每月底向镇政府、分管领导做好当月工作汇报,研究下月工作。
三、第三季度
1.于7月15日前完成船舶、船员季度清理及上报工作。
2.于7月中旬,组织集日法律、法规宣传2次。
3.8月初召开1次船主安全例会,布置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4.每月逢场天组织码头、渡口检查不少于10天。
5.组织领导带队参加的水上安全大检查3次,每月1次。
6.抓好船舶、渡口、码头安全度汛动作。
7.每月底向镇政府、分管领导做好当月工作汇报,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布置下步工作。
四、第四季度
1.于10月15日前完成船舶、船员季度清理及上报工作。
2.搞好“国庆黄金周”的现场检查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3.10月、12月各召开一次船主安全例会,布置安全工作。
4.每月组织不少于10天的码头渡口现场监督检查。
5.每月组织领导带队参加大检查一次。
6.每月底向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做好当月汇报。
7.搞好年终总结、评比、考核工作。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