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方便对其进行教育、考察、培养,党章规定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是申请人约请,也可以是组织安排(支部现才去直接安排的形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从而有利于培养考察的连续性,也方便在吸收为预备党员后能进一步对其进行考察培养。(支部现在采取的是培养联系人即为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包含培养联系人)需要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考察意见”和 “预备党员考察情况”以及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意见”。其示范写法如下:
考察情况(积极分子)
同志在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半年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政治思想上能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该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思想觉悟有了较大提高。在学习生活上能严格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学习刻苦,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但是, 同志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加强(任选其一)。
请党组织继续考察。
同志经过进一步考察培养,在各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这段时间, 同志继续加强培养,积极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应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完善自己,思想上更加成熟,立场更加坚定,对党的认识也提高了。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能依旧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热爱生活,在专业学习上刻苦努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同学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能够联系群众,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帮助同学。
但是,该同志仍存在一些缺点:
请党组织继续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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