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根据国家政策,按照xxx统计部门公布的20xx年度xxx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我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职工月缴存社会保险基数最低基数从1718元调整为2033元,最高从8586元调整为10161元。具体核算公式如下:
养老个人缴费=缴费基数×8%;
医疗个人缴费=缴费基数×2%;
失业个人缴费=缴费基数×1%;
个人合计缴纳社保费用最低为223.63元,最高为1117.71元。我公司将在20xx年6月份工资中将按照最新基数进行代扣个人保险费用。
特此通知!
人事行政部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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