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 方:**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住址:
制 片 人: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正在计划摄制院线电影暂定名《**》(下称本片);乙方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影视导演。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其拍摄的院线电影《**》的导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20xx年9月30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
1.电影的后期制作完成,工作即告结束;
2.制作完成后的电影依法经相应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乙方的全部工作结束;
第二条 工作要求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拍摄预算和拍摄计划,审慎、经济、高效、负责地完成电影的前期的筹备期,中期的拍摄以及后期制作的工作。甲方也应当对乙方的工作予以配合。
第三条 工作内容
乙方工作分为拍摄筹备期、实拍期和后期制作三个阶段,其中:
1.乙方拍摄筹备期的工作包括:
(1)研究文学剧本,统一创作意图;
(2)指导编剧,完成剧本最终修改;
(3)拟定摄制计划和导演阐述;
(4)初选全片外景;
(5)与甲方共同选择演员,提出候选名单,组织确定的演员的围读剧本工作;
(6)与演员商讨并确定对于片中相关角色的要求;
(7)与摄影和美术部门讨论、确定,绘制布景气氛草图和平面草图;
(8)审定制景、化妆、服装、道具等部门的设计和制作结果;
(9)选定全部演员,确定人物造型,拍摄必要的试镜;
(10)其他需要导演参与的筹备期的工作。
2.乙方实拍期的工作为:
(1)完成全部内景、外景、场地景、特技镜头、片头字幕和预告片的设计与拍摄;
(2)按计划安排拍摄工作照和剧照和花絮;
(3)搜集音响资料和画面镜头资料;
(4)完成全片其他音响效果录音工作
3.乙方后期制作的工作包括:
(1)安排剪辑与后期配音工作;
(2)安排全片音乐录音工作;
(3)安排混合录音;
(4)安排完成全部对白的配录工作;
(5)送审后,完成一般性的补拍;
(6)安排最终全片修改工作;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1.甲方按固定酬金方式,分三次向乙方支付酬金(含税)总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贰拾元整(200,000.00元);
本片开机前7个工作日,支付总酬金的60%,计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本片正式关机前7个工作日,支付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 甲方以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3. 为保证影片质量,激励导演创作,甲乙双方确认将在各投资方收回全部投资成本后,给与乙方本影片利润部分5%分红,本分红仅作为激励奖励,不享有本影片版权权益,经最终票房等收益决算,如有分红,甲方应于影片上映后6个月内结算给付乙方,分红部分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导演的分红权自本片上映后满3年止。
甲方以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5条 剧本的提供与修改
本片剧本由乙方所属公司提供,合同签署之日起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修改建议,并向乙方介绍其对拍摄场景设想和要求。
针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需配合甲方指定的编剧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
第六条 著作权的归属及署名
电影的著作权由甲方及本片的出品方依法享有。
若电影得以拍摄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出品各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七条 食宿交通费用标准
从乙方工作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委托的电影制作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标准为:航空公务舱,火车商务座。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影的衍生产品、电影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九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及出品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相关食宿由甲方承担,标准同第七条。
第十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影视公司,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保证电影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乙方为本合同中电影的拍摄而创作、提供或穿插的所有素材、创意、书面对白等皆系自己原创,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5.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一条 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执导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不低于200万保额的商业保险。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十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十,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片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叁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及本片所有出品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甲乙双方和导演的过错,出现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的拍摄迟延,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商确定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该情况致使电影的拍摄迟延超过伍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式内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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