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是我国政府管理“五级结构”的最末端机构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责。有道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足见乡镇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乡镇管理是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的乡镇组织依法管理乡镇范围内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乡镇,工作着力点也在乡镇。乡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水平,直接关系着一个县区、一个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一、乡镇设置现状
统一设党委、政府、人大、人武部、纪检委(监察室)和团委、妇联。一般乡镇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企业办、计生办等等,同时乡镇设置司法所、派出所、水管所、计生服务所、劳保所、国土所、财政所,和文化站、林业站、农业站等,这些就是传
统的七所八站。站所一般3—5人。
二、现行乡镇管理体制的特征与弊端
乡镇管理属于基层管理的范畴,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综合性
乡镇管理的综合性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管理对象和内容十分庞杂。每一个乡镇都设有党、政、武、企、群众团体等机构,领导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工作。
第二,从管理方法的运用上看,乡镇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把各项工作加以综合,采取综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才能把各项工作推动起来,从而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三,从管理职能上看,由于乡镇工作的直接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综合协调和合作是非常必要的。乡镇党、政、经各部门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才能使乡镇管理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
(二)实践性
乡镇处于我国政权系统的最基础一级,乡镇管理处于广大农村第一线。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职责,具体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具体化,把方针、政策、法律、规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因此,乡镇管理必须直接面对乡镇各个部门或行业,必须从实际出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三)群众性
乡镇作为农村基层行政区域单位,实质是乡镇管理机关代表人民群众管理乡镇各项事务。要以广大农民和城镇民的愿望和要求为基本出发点,一切从群众出发,一切为了群众。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管理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乡镇管理不但切实反映和维护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正当利益,同时也体现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愿望和
要求。
综上所述,在现行体制下,乡镇政权的运作和管理特征集中体现为:
一是执行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政机关的指令和要求都要通过乡镇来贯彻执行,并具体落实到农民群众中去。
二是综合性。
乡镇全面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是直接性。除村民自治组织外,它没有下属行政组织,基本上是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
四是非完整性。不象县以上领导机关那样功能完备、机构齐全。
乡镇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职能转换不到位。一是管理职能越位。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的事。二是服务功能错位。上级将名目繁多的指标分解下达给乡镇,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有些指标采取“一票否决制”,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政绩“挂钩”。乡镇领导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投放在落实各项指标上,没有足够精力为农民服务。三是社会职能缺位。尤其是免征农业税后,由于财力制约,大部分乡镇只能维持工作运转,无力承担公共设施建设,影响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整体水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的职权为七项。但在实际工作中,前乡镇承担的工作内容十分庞杂,可概括为八大类近50项,乡镇工作事无巨细,包罗万象,面广、量大、事杂,将有些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能纳入乡镇管理范围,将有些应由农民做的事情由干部来做,成为“全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越位、缺位、不到 位的情况较严重,有些应该做的工作没有精力去做,而有些不该做的工作却疲于奔命。
(二)站所设置不合理。站所的设置大而全,而且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乡镇不论人口多少,规模大小,站所设置千篇一律,这种状况增加了财政开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站所上划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管,又受乡镇属地管理,乡镇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机配合与协作,形不成人才、资金、设施、技术的优势互补。同时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管理型的干部多,服务型的干部少;“万精油”式的干部多,掌握专业技能的干部少;生产型的干部多,经营型的干部少,制约着乡镇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人权事权脱节。突出表现为责权分离,管用脱节。设在乡镇的站所、中心,有的职称评定在县以上部门,年度考核却在乡镇。不少站所驻在乡镇,人财物却垂直管理,形成“能看见的管不着,管
得着的看不见”。由于乡镇和站所主管部门权责重叠交叉,乡镇责大权小或有责无权,县直部门权大责小或有权无责。《宪法》规定,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没有赋予乡镇政府执法资格疑似乡镇在法律规定方面职权残缺,存在着“责任大、权力小”和“任务多、要素少”的现象。如禁止农用车载客、安全生产、农村环保等,乡镇没有执法管理权,但工作还得干,只有“违法行政”。由于职能的弱化,工作手段和方式只能靠单一的教育和说服,而现在利益多元化的状况下这种手段是越来越不被认可,很多情况下是无效管理。
在对经济发展的协调中,最常见的是作为为企业发展征地的主体嵌入,让群众理解为官商勾结的负面行动,阻力前所未有,《物权法》出台更加剧了企业征地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对立,单有的说服已经完全丧失了功能并且容易让乡镇政府卷入具体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质疑,甚至卷入法律纠纷旋涡,难于在对经济的发展支持与老百姓的利益维护中有所作为,陷入干部无能、政府无用的信誉危机。
(四)政事、政企不分。财权、物权为在县区业务部门,事权留在乡镇,存在着“见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到人的见不到人”和“有责任的没法管,有权管的没责任”的现象,造成乡镇职能虚化,责任增大,自主权缩小。一些站所上划后,大都承担着本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肢解了乡镇政府的行政职权,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同时,乡镇政府往往包办了企业、事业单位的事;党委政府也很难把党务和政务分开。条块分割,权责分离,乡镇政府很难统筹、协调,不能有效地配置管理要素,进而充分履行职能。另外,有法律地位但没有执法权。
(五)乡镇债务多,负担较沉重。乡镇财政实际上是转移支付财政,自身没有财政能力,收钱无门,挣钱无路,要钱无缘,要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在苦恼。由于债务较多,负担较沉重,偿还难度大,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乡镇的正常管理工作。同时,乡镇偿还能力有限,主要依靠县区财政加大转移支付额度。并且为了发展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旧债尚未还清,又累欠新债,有的乡镇不得已向社会集资,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借贷。花钱去路多,收钱来路少,乡镇领导穷于应对,甚至无可奈何,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服务活动和事
业发展。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能归咎于哪级组织、哪个领导,其成因是复杂的。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五大,经过20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农村管理体制、管理对象、管理任务、管理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既有现实的原因,又有历史的原因;既有社会条件的原因,又有自然条件的原因;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资金等管理要素匮乏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工作的原因,又有上级组织的原因。这也是目前需要认真思考并逐步进行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大量涌现,乡镇管理必须创造性地回答和解决农村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现实矛盾和问题。
乡镇行政管理实践报告一、基本情况综述
当前,土地整合工作尚无周密统一的法律法规依据,各地执行标准很难统一,主要是以当地基层政府为依托主体,因地制宜,组织整合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及办法。运行模式一般为“规划论证、宣传摸底、意向调查、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等环节”,期间,乡镇政府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保障与推动”,凸显单方主观意愿和引导作用,主要采取的运作方式为“宅基地换楼房、土地换保障”,先期工作尤为困难,真正的决定性力量依然在广大的农民手中。
(一)调查的目的或主旨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近郊的可利用土地短缺问题已经成为持续快速发展的制约瓶颈,而土地整合的主要功能除了改善农民居住生活环境,同时能够改变农村宅基地占有大量土地的状况,整理流转出可利用的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以此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与质量。推进土地整合工作,关键在于乡镇政府职能定位是否合理,职能履行是否到位,因此,在全面取消农业税与建设新农村的历史条件下,新一轮乡镇政府职能改进与完善,既具有紧迫性,又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选题依据调查过程中获取的资料信息,旨在摸索如何紧紧围绕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这个核心,努力构建服务型乡镇政府,切实发挥政府在土地整合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二)调查过程及采用的调查方法
1.自今年起,通过直接参与xxx街道办土地整合工作,在整个的宣传调研、政策制定等过程中,收集有关资料,总结有价值的经验做法,摸索保持土地整合工作持续推进的有效途径,并深入了解和比对政府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
2.利用深入农户开展工作的机会,实地了解农民对土地整合工作以及基层政府职能发挥的认知与诉求,归纳分析政府职能方向。
3.与街道办周边区域基层政府进行交流,互通信息,以提高调查结论的科学全面性,进而形成确切的观点和方向,促进乡镇政府职能的高效运行。
二、调查情况分析
(一)调查的结果和相关数据
在已展开的土地整合中,涉及5个自然村、3700余户,工程浩大,社会影响高,牵扯利益群体范围广,操作及其困难。政府职能在宣传发动、民意调查、政策制定完善、情况摸底、招商引资以及推动执行等环节上发挥了极为关键的核心作用,xxx街道办事处对土地整合一期工作实施边摸索、边推进的策略,采取“人海战术”,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成员,深入农民家中开展工作,从宣传开始,一直到拆迁还迁,事无巨细、周密部署、精心落实,取得了超预期成果,并在不断摸索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既定成型的运行模式。
(二)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1.农村土地整合的必然性
(1)受新农村建设的驱动
土地整合的提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新农村建设作为今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之一,明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整合,强调城乡统筹发展,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2)是土地集约利用的客观要求
土地的集约利用是提高土地利效率的基本方式,在我国耕地面积不足且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土地的集约利用就更为重要。然而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使用现状却非常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迫切需要进行土地的整合。
2.农村土地整合具有广泛深远的意义
土地整合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快城镇建设,发展园区经济,富裕村民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是惠及每一位村民,从根本上解决民计民生问题的难得历史性机遇。
(1)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
村庄整合的目的是推进农民建房集聚、基础设施集聚,公共服务集聚。从街道办印台山村建设的实践来看,通过几年的努力,已建成一个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村庄绿化、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的示范新村,初现了农村新社区形象,使农民感受到了城市社区的环境和服务,过上了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深受农民拥护。因此,农村土地整合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新村建设为村庄整合提供载体,互为动力,相互促进。推行农村土地整合是有效改变农村宅基地散乱,有新房无新村,公建设施不配套的重要途径。
(2)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
实施村庄整合、建设农村新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然而,由于农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环境面貌等建设滞后,吸收城市辐射的能力还相当脆弱。通过村庄整合,促进城乡资源互动,城市拉动农村,把分散居住的农民集聚起来,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3)有利于改变农民建房观念
现行农村宅基地属于不同的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这是致使农民建房分散的主要成因。对此,要积极探索村庄整合的政策机制、利益机制和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宅基地的优化配置,稳步推进村庄整合。一方面加速农民建房集聚,从政策上机制上鼓励农民建房集聚,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节约使用土地。另一方面通过引导,促使农民转变居住观念,树立起集聚建居新理念。
3.农村土地整合中乡镇政府职能履行方面存在的不足
(1)规划设计科学性差
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当前,街道办土地整合规划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村镇建设基本处于无序状态,缺乏规划的指导,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民生活环境较差;建筑设计不合理,建筑质量较差,环境污染严重,公共卫生条件差,土地浪费严重等,“新房子,烂村庄”现象十分明显。
例如,在宅基地建设上,宅基地规划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规模失控。宅基地建设只有数字规划,没有落实到具体的点和面上,缺乏村镇建设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滞后,规划的引导作用与控制力度不够,未能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镇化及居民小区、中心村的建设,导致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规模在一定程度上的失控。
(2)宣传不到位、方式单一
能否得到村民的理解与支持,是土地整合工作能否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在实际的工作中,宣传小组一些工作人员,暴露出对土地整合政策学得不深、不透,知识面不宽,缺乏创新意识的现象。
宣传教育在形式上仍然是靠传统的发材料、入户宣传;在内容上都是原文照套上级的统一计划和安排,不能做到因地、因人制宜,有的放矢,使不同地方、不同文化素质、不同需求的农民接受着千篇一律的政策宣传内容;在宣讲整合优惠政策时,难以做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农民听起来枯燥无味,不足以使村民完全理解土地整合对改善其自身生活的作用,并不能完全提高村民参与整合的热情和积极性,政府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说服群众上,影响了整合工作高效有序的实施。
自从我国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减免农业税,对农民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提高了农民生产生活的积极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北闸口镇由于资金短缺,土地整合一些优惠奖励措施难以落实,村民利益得不到保障,整合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3)监督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着村级监督机构不健全,监督主体定位不准确,监督对象的范围界定不规范,监督机制停留在纸上等现象。
街道办虽然制定了《土地整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一些可预见的非法违纪行为制定了明确的处理办法,但这只是停留在纸上的监督,缺乏具体的举措,其时效性难以保证。例如,在项目承包上,随意性较大,容易引发村组干部吃“回扣”问题。土地整合后,经营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普遍增多,而这些项目的承包大都随行就市,标准定多少、包给谁、合同怎么签和怎么兑现等往往由村组干部拍板,少数村组干部便可从中渔利。而且,财务管理隐蔽性较大,容易引发村组干部贪污腐败的问题。
监督机制的不健全,致使土地整合中有些镇村干部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处理问题滞后,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也伤害了村民的利益。
三、调查的最终结论
通过土地整合,可加快实施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不断推进街道办周边村庄建设;通过土地整合,彻底解决改善全体村民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提高全村民生活质量和程度;解决安排好村民社会老动保障和养老保险机制。实施土地整合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和生存问题,是发展镇、村工业经济、富裕农民难得的发展机遇,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
建设小城镇是农村城市化的发展方向。在小城镇的建设中,特别是在当前的土地整合工作中,由于尚无统一协调的法律规范保障,乡镇政府职能是目前推进土地整合的核心手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快传统的乡镇管理体制,合理确定乡镇政府在小城镇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有利于乡镇政府承担起小城镇建设的责任,避免体制上、管理上的许多问题。
四、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一)充分酝酿,认真筹划
搞好农村土地整合的前提,必须有一个合法、合理和可持续发展的村庄规划指导,统筹好来自各政府部门的公共资金,解决当前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短缺的问题,保护农民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如果规划上不符合实际,不尊重农民的意愿,就可能导致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付出了巨大努力,却没有实现预期的目的,甚至会引起群众的抵触。
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该主要抓住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抓规划调研。要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分片包干,进村入户,切实掌握好农村资源、人口、产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真正摸清底子,客观分析优劣势,为下一步详细规划打好基础。二是扎实抓好规划制定。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及“规划先行、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基础突破”的思路,加强对规划人员进行培训,精心制定好土地整合建设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上量力而行,杜绝“大拆大建”,突出农民的主导地位,不增加农民负担。三是抓好规划的落实。规划是蓝图,要靠全体干部、群众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任干给一任看,切实抓好规划龙头。群众是土地整合的主体,要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坚持一个规划管到底,一个目标干到底,避免盲目建设。总之,只有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引导发展,土地整合才能健康有序地推进。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
一方面,土地整合领导小组,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农村开展土地整合宣传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继续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讲座、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来提高村庄土地整合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尽快了解和掌握市、区、镇的有关政策、标准和要求,并贯彻到农村土地整合的实际工作中。
另一方面,整合宣传力量,加大农村土地整合的宣传报道力度。要针对农民文化偏低的特点,在宣传形式上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专题报告会等方式,宣传报道整合的作用、意义,优惠奖励政策以及整合成功的案例。作好农民的引导工作,让农民从“土地纷争”和“土地致富”的思想中解放出来,尤其是失地后得到资金补偿的农民,下一步做什么?怎么做?是确实需要政府给予扶持和引导,同时,让他们学习别人致富的先进经验和理念,加入到市场经营贸易和产品加工生产以及三产业发展的队伍中来。
(三)制定监管措施,建立配套机制
首先,要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大力提倡相对集中建房。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坚持按规划、按计划、按定额、按程序、按权限依法审批。加强农村宅基地权属管理,实行以证管地,对无证用地、多占地、占好地的,要可以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促使其尽快退出。
其次,建议土地整合领导小组建立土地整合情况月报制度,加强监督,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推进工作。要求各有关职能小组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拿出实施方案,把土地整合的各项政策措施细化、具体化,并狠抓落实。实行目标管理,纳入个人工作考核体系,建立考核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小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乡镇行政管理实践报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等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我乡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方案的通知》(x政办 [2014]xx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我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xxx乡长任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全乡全面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了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干部学法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了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民主科学决策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坚持重大事件民主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对涉及全乡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到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
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组织建设,形成良好体制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体制。同时把政工作融入到了机关日常工作当中,做好“三个坚持”工作,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决策公开制度等。二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的有关内容在进行公示,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坚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工作台帐,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在规范化、经常化、科学化的轨道上进行。
(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把政务公开制度化,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和查阅,为社会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信息
服务。不断加强对制发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凡政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我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到目的明确,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目的。同时坚持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工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对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加强学习考核,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了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定期对机关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机关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立并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措施和办法,以年度考核测评为核心,以实绩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对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进行动态考察。三是切实加强了普法和法制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开始以来,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得不足,有些基础工作还待完善和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一切不当行为,响应党中央、政府上级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精神。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