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1、申请入党。申请入党必须自愿。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同申请人谈话。各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人谈话,进行鼓励和教育。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申请人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3、撰写自传。支部为了对申请人进一步了解,可以要求申请人撰写自传。自传主要包括: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重点要写清楚自己思想演变过程。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公示。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和教育,各支部可以把共青团或党小组推荐的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准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党总支,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五到七天。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经共青团或各支部推荐,结合公示结果,党总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3、指定培养教育人。党总支把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委备案,由各支部负责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在该支部党员中推荐)。培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性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提出是否把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各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收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培养、教育和考察。各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培养教育。培养教育的主要方法是:①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入党宣誓仪式和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等党内有关活动。②分配给他们一定社会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为他们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③要求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各支部要对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定期考察,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将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对考察后发现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要及时调整出去。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态度、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
6、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各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拟定年度发展计划,并上报总支,党总支审查后,把计划报上级党委组织部审批。各支部要按照审定的发展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
1、听取培养人和党小组意见。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培养人可以向支部提议将其列为发展对象。支部可就此进行讨论。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在列为发展对象前,党支部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征求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最后形成文字材料。
3、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意见后,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并将结果提交总支委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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