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对象、时间和经费安排2(一)疫苗准备2(二)接种对象2(三)接种时间3(四)经费安排3二、接种实施3(一)人员培训4(二)接种单位的指定4(三)疫苗、注射器供应和储运4(四)现场实施接种4(五)收集接种相关信息,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5三、工作要求5四、督导与评价8
2020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应急预案为积极应对和预防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威胁,提升人民群众的身体免疫抵抗新冠肺炎病毒的功能,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健康生命安全,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的传播,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接种对象、时间和经费安排(一)疫苗准备国家对疫苗实行统一有偿调拨。市里按国家、省计划分配我县新冠肺炎疫苗共2剂,分x批调运,其中,20xx年X月初接种第1剂,20xx年X月底前接种第2剂。新冠肺炎疫苗接收和储存单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接种对象疫苗接种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考虑到不同人群对病毒的易感性、感染后发生并发症的可能性、不同人群接触病毒的概率及传染给其他人员的机会不同,以及疫苗储备的数量有限等因素,根据卫生部接种建议,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字XX号)要求,优先在疫情风险较大、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并优先给以下重点人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医疗疾控人员2、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3、中、小学校学生、教师及托幼机构教职工;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疫情处置时认为有必要应急接种疫苗的人群(如密切接触者和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
鉴于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新冠肺炎疫苗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将其列入重点接种人群。
(三)接种时间我县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时间视上级下拨疫苗时间而定,共分三批进行接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在接到疫苗后15天内按要求完成接种任务。
第一批接种对象为: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所的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的门诊、急诊、住院部医务人员);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中、小学校教师和托幼机构教职工等重点人群。
第二批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中小学生。
第三批接种对象为:其它地区中小学生。
(四)经费安排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财政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购置费用在中央补助后的差额部分,以及接种补助经费、接种工作的检测和管理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
二、接种实施(一)人员培训为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于12月X日举办了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人员参加的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20xx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等相关内容,让他们切实掌握相关政策精神和疫苗接种技术要领。
(二)接种单位的指定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定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本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现场接种时接种人员应佩戴培训合格证。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并安排足够数量的合格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布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并上报到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疫苗、注射器供应和储运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至各乡镇卫生院。疫苗运输储存的全过程要保证冷链储运,新冠肺炎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新冠肺炎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四)现场实施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接种前要告知详情,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做好接种登记。接种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接种对象核实工作,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严格实施安全注射,并确保接种后留观30分钟。接种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施。合理安排对学校等单位的群体性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学校、托幼机构、交通、公安等受接种单位要积极给予配合。
(五)收集接种相关信息,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按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利用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应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稳妥地推进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成立XX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X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成员X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XXX县发改委主任XXX县财政局局长XXX县教育局局长XXX县交通局局长X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XXX县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XXX、XXX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拟定疫苗接种的具体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制订接种实施方案,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20xx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安排本次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的相关信息。
县发改委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管理、报告和公开,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等。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项目的经费,包括接种培训、督导、印制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工作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接种人群享受到免费接种政策。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苗接种政策的宣传,争取接种人群的参与和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县教育局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老师和学生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严格疫苗流通监管、召回和监督销毁等工作的实施。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接种后可能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工作组及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三)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负责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电台、报纸等新闻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卫生、教育、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本单位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是在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受接种对象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接种工作,并严格把好接种人员关。县疾控中心在接种疫苗时,相关单位要派员配合检查核定接种人群身份,真正让规定的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导致人员接种引起信访纠纷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督导与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的督导,安排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到接种现场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安全性、免疫学效果、流行病学和卫生经济学效果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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