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于多层民用建筑和部分工业建筑,常简称“低规”。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则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常简称“高规”。下面小编带大家来看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介绍
最新版的是20xx年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有关部门已经会审,于1995年11月1日施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总则
1、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4、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民用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5、当高层民用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6、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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