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15】99号文件,扩大了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规定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关于优惠的具体计算方法,百分网小编今天与大家分享如下。
一、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例如:经调整和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20xx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则20xx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呢?
20xx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额
=200,000.00*10%=20,000(元)
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20xx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例如:经调整和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20xx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1.00元,20xx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呢?
20xx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
=200,001.00*17.5%=35,000.18(元)
三、其实文件规定的意思是把20xx年全年利润平均分成12份,9份(即前9个月)按20%计算,3份(即10-12月)按10%计算,综合平均后是17.5%的税负。
基本的计算公式为:
20xx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9/12*20%+年应纳税所得额*3/12*5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特别注意事项
1、大家通过以上两例或许已发现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和20.001万计算出来的所得税额分别为2万元和3.5万元,在这20万元临界处差1元钱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差了1.5万元多,稍做筹划即可省不少钱呢。
2、有人问公司20xx年前三季度均亏损,第四季度才有赢利,如利润为250000元,假设应纳税所得额也为250000元,年报时是否可按10%计算呢?按文件意思理解,这种情况下依然要按17.5%来算全年所得税,因为所得税是以年度来计算确定的。但第四季度季报时应是可以按10%来计算预交的,这点具体再看xx局规定。
3、这种分段计算的方法仅在今年出现,以后年度没有这样分季度享受不同优惠政策的情况,也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况了,希望各企业注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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