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有序推进医疗保险各项民生工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上半年各项民生工程指标任务进展情况
1、完成各项民生指标任务数。
(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截止6月22日,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3454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92%,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817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1.22%,城镇居民参保人数10637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19%。
(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71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1.78%,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310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79%;老工伤人员113名已100%纳入工伤保险。
(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24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73%。
2、完成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xx年度申报工作。
根据赣人社字[2018]38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审核,我市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xx年度申报工作顺利完成。20xx年上报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共109个,职工人数共计6459人,其中退休5387人,在职1072人。
3、提高城镇居民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做好20xx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190号)文件精神:“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不低于人均50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120元,财政补助达到380元”;“从20xx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9万元提高至10万元”。
二、特色工作做法
1、多措并举广泛宣传政策。
一是印制我市城镇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读本26000册,并发放至各参保单位和个人;二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社区、乡镇和工业园区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利用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常态宣传;四是通过手机短信适时发送参保续保温馨提示,让广大居民第一时间知晓参保时间和最新医保政策。上半年,累计开展医保主题宣传活动3次,通过电视广告宣传4批次40天,发送手机短信宣传1.5万余条。通过以上多形式、多角度医保政策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第一时间知晓今年的参保时间、缴费金额和医保参保、报销等经办流程、二次补偿等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扩大医保宣传面。
2、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截止6月22日,城镇居民参保人数10637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19%。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早作布置。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医保工作,于20xx年11月以市政府办下发了2018居民参保任务文件,将居民参保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完成情况作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全年综合工作的一项具体考核指标。
二是层层落实,强化责任。年初,我们根据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成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将扩面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到人,通过加强责任落实力促居民医保扩面工作的开展。
三是深入基层,强化督导。建立了局各科室与乡镇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坚持每月至少二次下到各自挂点乡镇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各乡镇开展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和解决各乡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实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统一征缴,防止选择性参保。
个别机关事业单位对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了解不够,参保意识不高,不愿办理缴纳工伤、生育保险。我局通过多渠道宣传政策,尤其是结合工伤、生育案例,以事实说话的方式,促进了“三险”统一征缴,防止选择性参保,不但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效维护了各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扩大了民生保障覆盖面,提高了参保单位的积极性。
4、开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调研。
我市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第二批试点县市,必须开展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今年3月份,我市作为市六个县市“病种付费方式改革”之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开展付费方式改革调研。目前,已完成201X年-20xx年度相关数据的搜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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