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第一季度,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截止20xx年3月31日,全县二级以上优良天气达到33天,同比增加7天;重污染天气7天,同比减少11天。其中,2月份空气综合指数为8.97,同比下降31.63%,在全市排名第一(全省排名第12);PM2.5平均浓度10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21%,在全市排名第一(全省排名第14)。
二、大气污染治理情况。
一是加强燃煤锅炉治理。对全县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排查摸底,并对三五零二、翼凌机械公司、供热公司等10台35蒸以上燃煤锅炉制定了淘汰计划,10月底前完成淘汰。二是排查发现散乱污新增企业10家,全部取缔清理到位,其中,移送公安3起,刑事拘留涉案人员8名,其中1起已移送检察院近期提起公诉。三是按照省、市要求,召开了全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会,对21家企业下达了任务。
三、水污染防治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规范,目前已委托省环境学会开始编制。二是3月30日省、市召开了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会议,目前正在排查当中。三是加强了对县城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达到了国家一级A处理标准。四是对饮用水保护区内15家违规养殖项目进行关停取缔。
四、环境执法情况。
完成双随机检查企业67家,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对发现的企业清扫洒水不及时等扬尘问题均进行了立行立改。完成了省环保专项督查第四轮、第五轮督查检查,共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发现环境问题44起,立案处罚32件,处罚金额15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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