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暨“七一”表彰工作,进一步推进“两应”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全街形成对标先进、奋发作为的浓厚氛围,奋力打造“精致和谐的品质街区”。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期间,在全街开展十大先进党组织、十大优秀共产党员和十大优秀党建联盟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1.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主要参考《中共xx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应”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xx发〔2017〕16号)和《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星级创评活动的实施意见》(xx办发〔2016〕11号),各党总支(党委)从本级评为先进
基层党组织中择优推荐。20xx年度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先进表彰的党组织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推荐。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主要参考《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星级创评活动的实施意见》(xx办发〔2016〕11号),结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各党总支(党委)从本级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中择优推荐。20xx年度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先进表彰的共产党员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推荐。
3.优秀党建联盟单位的基本条件:主要参考《关于印发<芜湖路街道区域化党建共同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芜党〔2017〕20号),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与街道社区合作开展行之有效的共建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经济发展、为民服务等辖区各项工作,并在组织共建、事务共商、资源共享、活动共办、品牌共创、人才共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表彰名额
全街共表彰10个先进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和10个优秀党建联盟单位。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这次表彰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社区党总支(党委)、街道机关党委为评选表彰工作的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按照星级创评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并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确定差额推荐对象。每个社区党总支(党委)推荐2个先进党组织、2个优秀共产党员和2个优秀党建联盟单位;街道机关党委推荐2个先进党组织和2个优秀共产党员。
2.社区党总支(党委)、街道机关党委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所推荐的对象,要注意结构和行业分布,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要有适当比例。
3.社区党总支(党委)、街道机关党委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本地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纪检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各单位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考验。
4.各推荐单位于20xx年6月20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名单报至组宣办,街道党工委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研究确定最终表彰的党组织、党员和党建联盟单位名单。
四、表彰方式
由党工委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证书。
联系电话:xx联系人:刘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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