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双拥办首次将每年8月份定为全省“双拥法规宣传月”, 为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激发军民双拥共建热情,巩固双拥共建成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内容
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国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等涉军法律法规,提高全县军民和社会各界的国防意识及“知法规、用法规、守法规”的双拥法治意识,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和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和我县双拥争创工作不断取得成功。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作宣传条幅标语,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好双拥宣传活动。
二、时间安排
8月1日至31日。
三、活动方式
根据我国涉军法律法规和《双拥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以此为基础,结合具体实际,开展丰富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
(一)现场宣传。县双拥办在圣都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圣泽大街、尚书路、五台山路等交通要道两侧悬挂条幅标语,并摆放桌椅,安排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利用广场、车站、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现场咨询和资料发放、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营造热烈的宣传氛围,调动和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二)社区宣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将宣传深入到社区、村庄,通过设立“双拥普法一条街”,开展双拥法制咨询、有奖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调查问卷、座谈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充分利用利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宣传栏、墙报、简报、宣传手册等载体,力求取得最佳宣传效果。组织双拥工作者和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涉军法律意识。
(三)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县双拥网、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双拥简报等渠道,进行多领域宣传。县双拥办在县电视台开辟双拥政策法规专栏,宣传双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利用《双拥简报》编发有关活动内容。同时积极投稿,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四)组织专题报告会。走进学校、厂矿、部队,开展专题报告会,报告会成员可由双拥工作部门、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组成,重点宣传双拥法规政策、典型事迹等。有关单位可组织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通过报告会等形式,集中宣讲好征兵工作条例、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双拥政策法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双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活动期间,县双拥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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