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质量发展纲要(2011-20xx年)实施意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按照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宁质发办〔2018〕4号)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 建设质量强国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8日-9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明厨亮灶”提升行动。对全市明厨亮灶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提升全市明厨亮灶实施水平。(责任科室:餐饮科)
(二)开展“迎大庆保安全”行动。围绕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系列活动,对接待宾馆和地方特产专营店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大庆期间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万无一失。(责任科室:餐饮科、食品应急科、食品科、特设科)
(三)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等“法律七进”宣传活动。(责任科室:特设科)
(四)开展纺织业品牌建设及全市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使用保护情况专题调研。(责任科室:商广科)
(五)开展防爆电器、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4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科室:质管科)
(六)开展产品质量、商标侵权、消费欺诈、食品、药品等监督检查工作及成品油生产企业、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严查违法行为。(责任科室:质管科、稽查支队、餐饮科、食品科、市管科)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局、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质量月”活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组织,精心谋划,明确活动目标,按照区局和市局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努力创新“质量月”宣传活动的方式、方法,把“质量月”办出特色、办出亮点。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提高参与程度。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发挥质量奖、名牌产品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帮助中小微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努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尽力扩大社会参与度。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宣传报道“质量月”期间的重要活动,通报重大典型案件,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并于20xx年l0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图片及相关材料汇总后通过OA报市局质量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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