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县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庚即研究,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工作人员,以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镇20xx年、20xx年、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全覆盖全过程展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20xx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3户277人,有4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共85户218人,分散安置共18户59人,同步搬迁6户16人。20xx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房35户105人,投亲靠友2户2人,有2个小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7户20人,分散安置共28户85人。20xx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房86户264人,投亲靠友1户2人,有4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共25户79人,分散安置共61户185人。
二、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包村党委成员、镇扶贫办、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各村两委干部等为成员镇易地扶贫搬迁自查领导小组,召开镇村干部大会,明确在6月12日前各村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并将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报镇扶贫办。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镇党委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脱贫攻坚自查方案,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分组分片进行自查;检查人员进村入户严格按照县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参考标准贫进行逐户核查。全镇村干部用3天时间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后,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三)查找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镇对照射脱贫领办发〔2018〕31号文件要求逐项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
1、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经镇、村干部逐户核实,未发现识别不精准情况出现。
2、住房超面积、自筹超标准。我镇20xx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按全县统规统建要求实施,已按统一要求以置换资金的方式进行整改;经镇财政所核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发现贫困户自筹资金超标收取情况。
3、前期未进行地质勘察。按上级文件要求,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均严格按要求、依步骤实施,在编写实施方案前均通过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地勘公司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了测绘和地勘工作,地勘公司的报告反映该地块地质结构安全后我镇才请设计公司到实地进行房屋设计工作。
4、资金使用不规范。我镇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经工作人员到镇财政所核实,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严格实施转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出现,项目资金严格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没有用作为贫困户采买生活用品的情况出现。
5、配套设施建设未及时完成。我镇20xx年、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均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完成附属施工后进行竣工验收。20xx年、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所有贫困户均已及时入住新房。
6、后续脱贫举措没跟上。我镇高度重视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搬迁入住后续稳定脱贫情况,并通过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对每一户制定了后续稳定脱贫办法,确保每一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能够持续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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