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省人大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中旬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决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坚决有力的态度和措施,对群众反响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掀起了凌厉攻势,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3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4人。
(一)深入动员,提高政治站位。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市公安部门通过召开局党委会、科所队长会、全局民警会,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习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省人大决定以及市委书记的讲话精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的大事来抓,要求全体公安民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忠诚履责。
(二)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市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牵头负责,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警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同时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扫黑办,强化专项斗争的指挥协调和督导推进。并将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升格为副科级,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尖刀力量。将扫黑除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警种部门及派出所,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质效,自上而下全面推进,并将扫黑除恶纳入每月实绩考核。
(三)铁腕严打,持续高压整治。市公安部门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重拳出击,主动作为。一是深入彻查线索。把线索核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突破口。截止8月底,公安部门对群众举报、上级批转、自行摸排的334条线索,按照“一线一卷”进行归档,始终坚持把一般性线索当案件侦办,把重点线索当大案经营,一查到底,做到条条有落实。二是依法打击农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乡霸村霸实施严厉打击,全面净化农村治安环境。净潭乡五条村支部书记石某无故多次殴打村民,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马湾镇榨屋村支部书记张某、蒋湖村支部书记郑某先后因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形成了强力震慑。三是依法围剿黑恶势力团伙。按照“主动进攻、除恶务尽”的原则,对摸排掌握的黑恶势力团伙,实行局领导挂帅侦办,整合刑侦、技侦、网安、特警、情报等相关警种力量、资源,合力攻坚。今年大年初三凌晨,4名蒙面男子冲进皂市文墩村1组村民张某家中打砸砍人,张某两根手指被砍断,影响极其恶劣。经过两个多月连续奋战,成功破获这起因车辆被别车,蓄意报复,雇凶伤人案,打掉一涉恶势力团伙;在办理某音乐会场强迫交易案件时,深挖犯罪,成功打掉以杨某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破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件多起。四是依法清扫毒赌黄黑恶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从黑恶势力易于染指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入手,全面加强常态化巡查防控和区域性清查整治,及时铲除黑恶滋生温床。共破获涉毒案件36起,刑拘40人;捣毁黄赌窝点183个,刑事拘留23人,华侨城、沿河街等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有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四)完善机制,提高打击实效。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方针,科学整合资源,积极借力协作,凝聚最强斗争合力。一是完善宣传合作机制。建立报纸、电台、电视、网站联系合作机制,做到宣传阵地全覆盖,每天有宣传、每周有战果、每月有专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彰显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必胜信念。二是建立法治保障机制。成立了扫黑除恶执法服务队,落实专案专人,全程指导、服务侦查办案。主动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协商,及时通报情况,最大限度消除办案分歧,统一执法认识和司法尺度,确保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建立纪监协作机制。市局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动和双向核查反馈机制,明确协作配合职责,将扫黑除恶、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扫黑除恶斗争前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还有欠缺、公安机关与扫黑除恶其他成员单位的常态化协作机制还没有得到有效运行、线索核查还有待加强、扫黑警力不足,打击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群众,采取以案说法、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和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的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局面。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办案,扎实开展线索摸排,深挖彻查,出重拳、下重手,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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