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工作的调度会,也是招呼会。刚才,可文同志通报了前段时间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工作的有关情况,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这次清欠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清欠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11月2日清欠工作启动后,从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办事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动用各种宣传力量,到清欠办工作人员逐一下单位、乡镇送催收通知及督查任务的落实,等等一系列的工作都说明,我们已经在全县上上下下掀起了一股围绕县委、政府的决定抓清欠的高潮,营造了良好的清欠氛围,大部分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动了起来,主动还清欠款的人数和收回贷款的数额都有了初步突破。截止11月22日止,主动到银信部门归还拖欠贷款的清欠对象已达267人次,银信部门收回贷款本息共计390余万元,实现了良好的突破,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相对全县总的清欠任务,我们的工作进度仍然较慢,主动还款人数仅有全县拖欠贷款公职人员数的1/5,主动还款金额还不足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总额的16%,因而离我们的预期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的清欠任务还十分艰巨。
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动起来,全县有64个单位没有完成清欠任务的10%,其中有45个单位向县委、政府交了份白卷。这就是今天召集你们来开会的主要原因。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道理大家都懂,我在这不再复述。请在座的责任单位领导会后认认真真地再看一看清欠工作的两个文件和向县委、政府签定的责任书,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然后比一比工作做得实、完成进度快的部门、单位是如何抓清欠工作的,想一想自己该怎么做,怎样才能确保清欠工作任务如期如数地完成。会后,县清欠办要重点督查后进单位。对清欠工作重视不够、采取措施的不力,甚至对县委、政府的决定置若罔闻、对本单位清欠工作任务敷衍塞责的单位一把手,请清欠办的同志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及时将情况如实反映上来。然后,我们请他到纪委讲清楚,这是为什么,还要不要与县委、政府保持一致?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务求按时完成清欠工作目标任务
年关迫近,我们的工作千头万绪,而清欠工作又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任务繁重,时间紧迫。我们只能一鼓作气,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清欠工作措施,不遗余力的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
(一)坚持“三个不变”,确保工作不走调。
一是坚持政策不变。新办发[]61号文件是我们大张旗鼓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的“尚方宝剑”。对拒不按时偿还欠款的对象和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坚决予以严格处理,绝不能讲情面、打折扣。二是坚持既定目标不变。即要按时完成县委、政府布置的清欠任务,清收总额达到80% 以上(现金万元以上)。不能因为任务压人、担子沉重就心灰意冷,就随意将全县的清欠任务和各单位的任务降档,更不可能放弃。三是坚持工作安排、部署不变。清欠工作既定的安排、部署不动摇。下一步的工作,不论任务有多重,问题有多杂,困难有多大,阻力有多强,我们都要将这次的清欠工作进行到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的部署和要求稳扎稳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有力度的工作措施,拿出实实在在的、有说服力的工作成效,绝不能走过场、装样子,更不得搞政治“作秀”,欺骗县委政府、欺骗人民群众。总之,一切行动都不能偏离县委、政府的思想基调。
(二)树立坚定信心,促进工作上台阶。
清欠工作讲得不好听就是“讨债”,做起来复杂、繁琐、易得罪人,因而困难是显而易见的。虽然目前的进度还只有15.6%,但这已经是很好的突破,有了良好的开端,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随着清欠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会不断提高广大国家公职人员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这对我们的清欠工作必将十分有利。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或恶意拖欠的人毕竟是极少数,绝大部分的欠款对象还是有偿还能力或通过适当努力是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只不过他们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这是人性的弱点,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去做他们的思想工作,通过集中开会、个别谈话、上门谈心等方式向他们宣讲政策、说清道理、声明厉害,大多数对象是愿意还清欠款的。所以,只要我们克服畏难情绪,树立信心,知难而进,清欠工作就会跃上一个新台阶,完成任务的进度就一定会取得更大突破。
(三)优化工作措施,打好清欠攻坚战。
措施要有力。清欠工作不是只下个通知、打个电话就可以解决问题,也不是只召开个会议、制定个方案就能完成任务,而是需要具体的、有力的工作措施,并有实质性的行动。清欠工作人员要走出办公室,深入到各乡镇和单位去督查督办,纠正和解决清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了解清欠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拖欠原因,掌握责任单位的任务完成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较之前一阶段的工作,劲,只能加,不能松;力度,只能大,不能小。清欠对象较多、金额任务较大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或确定专人来抓工作。领导班子可以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包干。考虑债务人的困难,结合当前实际,县里将主动还款期推迟至12月5日,对于那些在12月5日前仍不主动去还清欠款的,要坚决实行“三停五不”,决不手软。
机制要灵活。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处理意见。要建立灵活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不能生搬硬套,钻死胡同。“私借公用”性质的贷款,只要情况属实,用款单位写出文字认可和还款承诺,债务关系及清欠的责任对象应该转为该单位名下;如果单位经费紧张,暂时不能偿还该笔欠款,可以书面申请由财政从拨款中代扣,不再找个人,财政和银行要予以配合、支持。对于金额较大不能一次还清欠款的对象,可以允许其先偿还一部分本息或先还清利息,余款分期偿还。如果欠款对象与其所在单位双方同意,在银行部门参与协商的前提下,也可以由其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定期转帐偿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力偿还贷款的清欠对象,我们要从“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允许其在作出书面承诺、分期偿还的前提下,能还多少算多少。但是,有一点我们一定要坚持原则,通过了解其家庭状况,有偿还欠款能力的对象户,必须一次性还清本息,一个只儿也不能少。
领导要带头。这次清欠工作实行的是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制,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都是清欠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一把手”必须带头抓、亲自抓、亲自跑、亲自过问,绝不能只听汇报,下命令,当甩手掌柜。同时,单位领导干部如果有拖欠银行贷款的,首先要从这些领导干部清起。“债务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跟踪清偿。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率先垂范,带头还款。特别是银行部门和公检法,要带头还款,更不能有特权思想,我在这里强调一下,如果要打板子,先打银行部门和公检法的清欠对象。“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领导干部不动,如果银行部门不动,如果公检法不动,就不能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就不能搞好下一步的强制执行工作,清欠工作的任务就难以完成,就要拖全县清欠工作的后腿。
要善抓典型。作风办要进一步对这次清欠工作进行追踪报导,每天在电视上公布全县各单位完成清欠任务的进度情况。对于领导重视、行动及时、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要及时运用媒体、简报,作正面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无力、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尤其是无动于衷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新办发[]61号文件和新纪发[]17号文件规定追究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对恶意拖欠或多次反复拖欠银行贷款的,要组成专案组,侦察这些“老鼠”的违法违纪事实,将他们揪出来作反面典型予以严厉打击。对数额较大、情况特殊、债务关系复杂的债务及“三角债”、“多角债”,要及时起动法律程序和处理机制。通过调查研究,界定贷款性质和债务关系再作相应处理。如果确定是为单位贷款且资产较多的,与银行部门协调后转由单位偿还,不再找个人;否则,必须由借款人个人偿还。要注意查找这些复杂债务关系的个案有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恶意拖欠等方面的信息或线索,特别是银行部门违规放贷的典型,发现蛛丝马迹,交专案组进一步查处。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达到彰扬先进,鞭策后进,震慑恶意拖欠、促进工作开展的目的。
同志们,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繁重的政治任务。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强烈的现实紧迫感,精心组织、通力配合、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确保我县清欠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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