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的这个暑假,可以与世界杯一起抢占荧幕的估计要数《我不是药神》了,冲着被“刷屏”的推荐,周末上电影院去观影了。不去不知道,一去真是吓一跳,竟然还出现“一票难求”,真是头一次啊!看推荐了解到这部影片,讲述的是一群白血病人把“卖假药的”当成救命恩人的故事,重点在这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
看过电影的人,应该都会被电影里那种直接描绘社会冲突,反映“法”与“情”难容的现实所纠结、难过,牵引很多人感同身受的情绪。电影中有一段画面,一位白血病婆婆拉着办案警察的手说:“ 4万块1瓶,可是我病了3年,吃了3年,为了买药,房子没了,家人也拖垮了,谁家没个病人,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就是这一段话,戳到了警察的心窝,唤起了这位警察,同时也唤起了我们对人性、对善恶的重新思考。所以,这位警察选择了承受任何惩罚,放弃再继续承办这个案件。程勇选择继续触犯法律走私仿制药,为帮助成百上千的白血病患者可以继续吃到能维持他们生命的救命药。穷病不好治,但穷人的病,却还是要治,这就是他们最原本纯善的人性显现!
何谓“人性”?
《中庸》开宗名义告诉我们“天命之谓性”,天命即上天所赋予人的明德灵光,人之所得于天,虚灵不昧,以具众理,应万事,赋予人身上,叫做性!这个性就是通常说的本性良心。电影中,“假药贩子”程勇最初是拒绝“走私”“假药”的,但是面对店租、父亲生病,需要钱,但实在没钱。作为一个儿子,他要救父亲的这颗良心,让他回去找那个被他拒绝的电话。
他拿着样药到医院去找医生咨询,查看吕受益提供的各类检测报告,内心经过强烈的挣扎后才决定铤而走险去带仿制药,这都是他原本纯善的良心在现实里的真实展现。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当年考心理咨询师时让我记忆深刻的“海因兹偷药”事例,发展心理学家柯尔伯格提出的著名两难故事:海因兹的妻子病危,而他却无钱支付高额的药费。在药商既不肯降价,又不答应延期付款的情况下,为救妻子的性命,海因兹破门而入偷了药。这个故事中,其两难选择在于应该遵守法律还是维护个人生命的权利。电影的主人公程勇正是陷入在这两难的选择中,最后走到了柯尔伯格划分的第二个阶段,即:功利取向。以是否能满足个人需要作为判断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即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满足了他需要钱的这个现实需求。所以,当印度药厂老板问他:“是不是想做一个救世主”?程勇笑着说:“我不要做什么救世主,我要赚钱,命就是钱。” 而他也确实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钱后全身而退,改做服装生意。
然而,吕受益的死让他意识到,他做的是违法的事情,但他卖的却不仅仅是药,还是贫穷病人关于活下去的希望。随后,他不仅把药按进价出售,甚至在印度药厂关闭后,他从零售药店两千元进药,还是卖五百元,这个时候的他再也不是单纯的利己主义了,而是到了柯尔伯格划分的第六个阶段,即:普遍道德原则取向。这是理性良心取向,个体的道德认识超越社会法规和法律,普适于尊重每个人的尊严、生命价值和全人类的正义。原本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经历过这些事后,却甘愿自己倒贴钱去卖药,成了救世主了。
何谓“善恶”?
整部影片中其实没有真正对立的善恶,有的只是立场与角色的不同,各人的利益不同而已。要说瑞士诺瓦公司是恶?他们也只是在捍卫自己的利益,最多是他们的商品定价高于人们所能承受,他们这种暴利让人们无法接受罢了;要说真正的假药贩子张长林是恶?曾经的他是一个不法商人,确实可恶。但当他被抓后,在审讯室里的态度,却展现了江湖人最基本的道义;要说警察是恶?法大于情,做为一个执法人员他们捍卫法律的公正,执行法律的规定也无恶之说;要说码头保安是恶?他在工作情况下,把看到的“非正规渠道”来的药品信息报告给警方,他只不过是恪尽了一个保安的职守;要说程勇贩卖仿制药、扰乱市场是恶?但他却实实在在给无数穷病患带去了人生的希望,甚至是新的生命,从道德的层面说他是大善了。
自古有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情与法不可相融”!然而,法律的制定者是人,人是有感情的,法也是可以酌情的,所以原本判五年有期徒刑的程勇,三年便结束了牢狱生活,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最值得让人们兴奋的是,最后的那一条条字幕,一项项新政策的实施,让所有的白血病患者看到了人生的希望,让所有的老百姓看到了我们这个国家的强大,看到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的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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