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7月成立以来,历经南昌起义、红军长征、西安事变、中共七大、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等。在历次斗争中,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中国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义无反顾。是什么样的力量,让这样一个早期组织只有58人的政党成为当今拥有8700万党员的大党?是信仰的力量、是严明的纪律。
党纪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利剑。《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就作出关于纪律方面的规定,强调“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党的二大、三大、四大通过的党章,均设有“纪律”专章,对严明纪律的重要性作了明确阐述。在回顾党经历的28年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时,毛泽东曾指出的:我们党有三件“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第一件就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毛泽东同志将“有纪律”放在最前面,体现的正是他对革命年代党的建设经验和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经验所作出的深刻总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言简意赅,内容深刻,军队所到之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深夜入城铺地而卧,绝不扰民。而对于违规违纪的党员,即使功勋卓著,亦不故息。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就是个典型案例。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刘、张二人都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建立过功绩,但在和平环境中,他们居功自傲,贪污腐化,成了人民的罪人,1952年2月10日,被执行死刑。从战争年代到到共和国成立,还有很多案例都能体现中国共产党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执纪的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其结果必然是“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在法前,就是要把党纪挺在国法的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确保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纯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我们作为政工干部、纪检干部,更要先学一步,懂党纪,知敬畏,正言行,认真贯彻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并将学习要求传达到基层党员干部中去,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