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堡x民政办:
我是xxx金堡x贵界村委会六组村民吴致红,女,苗族,现年19岁。家中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
我小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我的左腿落下了残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脚走路越来越吃力,无法正常行走。在x残联的牵线搭桥下,经父母的反复商量,他们决定借钱给我医治我的左腿。今年暑假期间我在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医院做了一次矫形手术,共住院55天,共花费了42571.6元。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做的是骨头的手术,至今仍不能生活自理,行走还需双拐助行,在家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也不能出去打工挣钱。
我和哥哥两人都在上大学,每年的报名费生活费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天文数字,但父母看到哥哥和我两人都有残疾(哥哥为二级伤残,我为三级伤残),一心要让我们兄妹俩上学,将来能跳出农门。我所在的村委会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们2015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
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这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9430.51元的高额费用,加上开学时哥哥和我的报名费又是15000多元,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36000多元的外债。我希望金堡x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致红
2015年9月17日
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 [篇2]
申请人:
2015年12月25日,XX因交通事故死亡。因申请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经济能力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续事宜,特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民政救助,以便及时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续事宜,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
一、申请人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民政救助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申请协调殡仪馆赠与1000元以内的骨灰盒及减免火化费用。
二、申请人收到上述民政救助金后,自愿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承诺按照有关民政救助的程序配合办理一切手续。
(二)申请人主动配合殡仪馆在申请人收到民政救助金的当日内对XX的尸体进行火化,火化后申请人领取骨灰5日内进行安葬。如申请人不在自己保证的期限内火化或安葬,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申请人承诺收到民政救助款后,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各级人民政府及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上访和提出任何要求。如申请人要主张赔偿权利,申请人承诺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三、申请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双倍返还所领取的民政救助金。
申请人:
2015年12月 日
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 [篇3]
尊敬的x政府民政领导:
我是亿合公村后台村民组村民xx-x,女,44岁。家中3口人,有丈夫和儿子。
2015年春季我和丈夫感情不和后离婚,后来自己在外当保姆勉强维持生活.今年春季感到下腹疼痛,通过一个多月的药物治疗没有好转.后来在xxx医院检查确诊为子宫肌瘤,没办法今年暑期做了手术,但也欠下治疗费近三万元,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是我这样一个毫无经济来源的单身女人无法支付的,况且现在还得吃药修养一段时间,为此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医疗救助,帮助我解决燃眉之急,恳请领导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吴树华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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