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处于身心发育的成长阶段,正处在一个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争夺期,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除了自身主观原因外,外界客观环境也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刚才,各位领导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都谈了自己的意见。在此,我代表县工商局,就本部门进一步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是针对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首先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从事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歌舞厅等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严格把关。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米米内不得设立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其次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和游戏娱乐场所。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或擅自设立娱乐游戏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会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加大打击力度。
第三加强对全县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歌舞厅等“经济户口”属地管理,完善其经营行为档案。对未成年人设立禁区,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行为,夯实区域监管和定期巡查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责令其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营业执照。加大消除视听污染力度,减少污染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二是清理整顿文化市场,优化社会文化环境。
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反动、淫秽、暴力、封建迷信、音像制品、图书等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迷信、伪科学的出版物、游戏软件、和图书等产品。尤其是对学校内外的书摊、音像经营店应加强检查、管理,重点应加大淫秽物品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截断“黄、赌、毒”等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诱惑和侵蚀。
三是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为需要援助的青少年及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当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工商部门一定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本部门、本系统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求真务实,真正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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