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位,是党的一切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是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战胜困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发挥着核心作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流程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流程篇1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①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
②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③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统一认识,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按照20%的差额率确定人数)。
④在准备好工作报告和确定了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后,及时向处党委报告。经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⑤准备选票、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①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②做工作报告。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③确认党员的选举权。
④公布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宣读党委批复。对候选人预备人选无异议,鼓掌通过成为正式候选人。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⑤通过选举办法。宣读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无异议,鼓掌通过选举办法。
⑥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⑦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⑧开票、唱票、记票。
⑨宣布选举结果。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①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支部委员进行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委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②向处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③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差额选举,必然有一部分候选人落选,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要教育落选的党员正确对待落选,找到自己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迎头赶上。
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流程篇2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支部一般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如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如:委员名额为3名,候选人应为4名)。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选举。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党支部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流程篇3
第一步: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第二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第三步:基层党支部上报候选人。
基层党支部上报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或不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第四步:上级党组织审查候选人。
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直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选举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设里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六步:基层党支部上报选举结果报告。
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第七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批复。党支部正式成立。
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流程篇4
第一步: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第二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第三步:基层党支部上报候选人。
基层党支部上报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或不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第四步:上级党组织审查候选人。
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直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选举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设里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六步:基层党支部上报选举结果报告。
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第七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批复。党支部正式成立。
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流程篇5
党支部换届改选,严格按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作程序如下:
l、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①召开支委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确定改选的时间,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
②起草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回顾本届支部委员会在完成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③酝酿侯选人。选举前,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充分征求党员的意见,统一认识,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名单,支委会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最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按照20%的差额率确定人数)。
④在准备好工作报告和确定了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后,及时向处党委报告。经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⑤准备选票、票箱、布置会场。
2.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①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②做工作报告。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③确认党员的选举权。
④公布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宣读党委批复。对候选人预备人选无异议,鼓掌通过成为正式候选人。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⑤通过选举办法。宣读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无异议,鼓掌通过选举办法。
⑥推选唱票、记票、监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⑦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⑧开票、唱票、记票。
⑨宣布选举结果。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①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支部委员进行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委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②向处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③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差额选举,必然有一部分候选人落选,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要教育落选的党员正确对待落选,找到自己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迎头赶上。
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流程篇6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支部一般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如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如:委员名额为3名,候选人应为4名)。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选举。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党支部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支部书记中途改选支部书记改选流程6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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