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总结1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x制定了《关于开展全x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府办发〔2023〕114号),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对对我x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x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x社会福利院200张,x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x(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x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x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
由于xxx所处老xxx,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x,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
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xxx人民政府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x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xxx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x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由x处非办牵头,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项行动微信调度群,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x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x养老服务站点(含农村14个)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x、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110个社x、村人口聚集的公共x域和各小x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排查整治期间,集中宣传63次、发放宣传资料4960份、制作宣传展板98块、投放公益广告280条。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中投资人名单,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涉稳人员动向,根据涉稳人员的上访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对涉稳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3、应急处置。4月1日至今,我x共接上级部门关于“中华情”维稳警令单110条、涉及人次289次、涉及162人;“老庆祥”案维稳警令单10条、涉及29人次;“金三江”案维稳警令单2条、涉及4人次。妥善处置了八一公园等地群体聚集事件2次,劝离带回了1名在新建“中华情”公司门口静坐人员,有效防止事件升级。特别是“五一”、全国“两会”期间,提前屯警,加强对八一广场等重点地x的巡逻、值守,以强有力的震慑,切实防范了“中华情”等群体串联聚集事件发生。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x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x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x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x等老年人经常活动x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x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x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x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x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x、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x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x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x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办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总结2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我x制定了《关于开展全x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府办发〔2023〕114号),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对对我x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x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x社会福利院200张,x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x(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x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x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
由于xxx所处老xxx,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x,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
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xxx人民政府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x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xxx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x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由x处非办牵头,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项行动微信调度群,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
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x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x养老服务站点(含农村14个)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x、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110个社x、村人口聚集的公共x域和各小x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排查整治期间,集中宣传63次、发放宣传资料4960份、制作宣传展板98块、投放公益广告280条。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中投资人名单,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涉稳人员动向,根据涉稳人员的上访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对涉稳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3、应急处置。4月1日至今,我x共接上级部门关于“中华情”维稳警令单110条、涉及人次289次、涉及162人;“老庆祥”案维稳警令单10条、涉及29人次;“金三江”案维稳警令单2条、涉及4人次。妥善处置了八一公园等地群体聚集事件2次,劝离带回了1名在新建“中华情”公司门口静坐人员,有效防止事件升级。特别是“五一”、全国“两会”期间,提前屯警,加强对八一广场等重点地x的巡逻、值守,以强有力的震慑,切实防范了“中华情”等群体串联聚集事件发生。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x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x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x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x等老年人经常活动x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x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x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x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x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x、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x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x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x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办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总结3
为促进我乡金融环境健康发展,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乡立即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排查清理活动,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村开展排查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召开了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动员大会,对排查清理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乡各行政村认真抓好落实,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排查清理,做好监测预防工作
按要求,我乡本次排查重点领域包括全乡范围。经过细致认真的排查,我乡未发现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未发现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未发现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未发现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未发现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未发现以造林、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等一系列内容。同时,我乡从预防入手,要求各村均建立了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管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非处非舆论氛围
我乡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一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乡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在学校为学生讲述法律及典型案例,采取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乡将继续把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排查清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维护我乡金融市场稳定。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总结4
按照《xx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甘处非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提升金融监管水平。我县高度重视,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着力营造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下面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群工局、发改局、县金融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及各项工作开展,并及时上报、汇总相关宣传活动信息。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我县认真按照《xx州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根据不同地x和对象,有针对性选择宣传内容,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确保宣传实效。一是立足网点宣传。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内,通过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资料以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等知识与危害,同时设立金融知识咨询台,由工作人员向前来办理业务或咨询的客户发放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并介绍相关知识,并对辖内有“非法集资”案件倾向的客户及时进行劝阻。通过宣传,不仅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也提醒公众远离非法集资违法金融活动。二是深入基层宣传。组织宣传志愿者,在各营业场所附近、县音乐广场附近、县域内个体工商户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广大城乡居民,配发各种宣传的材料,耐心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倡导群众要主动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和金融常识,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插亮眼睛、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落入陷阱,并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中来,呼吁居民远离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识破犯罪组织者的险恶用心,如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三是贴近百姓宣传。我县部分农牧民素质偏低,尤其是边远乡镇的老百姓更容易上当受骗,因此我县以“精准扶贫”为契机,利用精准扶贫调查、领导下乡、清收贷等工作对偏远乡镇的农牧民群众进行全面宣传。通过向农牧民群众发放配套宣传资料,使其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从而抵制非法集资、远离诱惑。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方位、多领域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41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52次,张贴宣传画18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幅。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认清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提升警觉性和防范意识,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各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联合宣传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不够,整体合力不强。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不断扩展活动覆盖面,实现公众金融知识教育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让社会公众特别是边远地x农牧民实实在在地了解金融知识,实现金融普惠理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舆论氛围。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总结5
为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处置,避免老年人遭受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侵害老年人利益的相关事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安全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不断强化宣传教育
各县(市、x)民政部门要积极社工机构等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元旦、春节群众“返乡潮”来临之际开展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xxx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入户宣传或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栏、两微一端、短视频APP等媒介平台,对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院民等开展日常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非法集资的形式和危害,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特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后应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举报方式等,强化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的风险意识及依法维权的法治观念,维护群众的财产安全,引导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各县(市、x)民政部门要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要督促指导辖x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对排查出的重点风险线索进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持续跟踪、分类化解。要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内容,采取自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关注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发现有关情况应及时依法进行处理。要以养老机构为重点,对包括养老机构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各类广告传单、手机客户端等进行排查清理,重点整治涉及无风险、高回报、保收益等保本付息的宣传承诺,以及以“金融创新”“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养老投资”等名义,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及时跟踪化解处置
各县(市、x)民政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高度出发,及时处置辖x内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属苗头性、情节较轻的,及时提醒、尽早处置;对已经发现问题苗头的,做好风险隐患处置应急预案;对问题较多、风险较大的,及时向当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启动非法集资处置应急机制,加强联合监管,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x)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按照本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举措办法,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尽早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县(市、x)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传播方式拓宽监督举报途径,在养老机构、社x养老服务设施等老年人聚集的活动场所公布举报电话,在微博、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增设相关功能,鼓励动员群众举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突出重点难点
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养老服务非法集资防范工作的不足和短板,抓住重点环节,破解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各县(市、x)民政局要于2023年12月14日前将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总结6
近日,xxx政府金融办(市处非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综合施策,细化措施,多方联动,确保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专题研究打击整治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市处非办)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平安办、市专项办决策部署,高度认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切实把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全市防非处非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xxx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决落实好属地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成员单位履行好行业主(监)管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稳慎高效开展。
——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受理非法集资线索。全市专项整治部署推进会召开之后,市政府金融办(市处非办)第一时间在所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明确了线上线下举报方式及举报范围:杜绝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
——组织摸排整治,挖掘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组织各县(市、x)处非办对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情况进行集中风险排查。根据实际情况和特点,各县(市、x)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实地走访、入户调查、查阅资料、询问老年人等多种形式,全面摸清风险底数,重点排查以“老年公寓”“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理财养老”“以房养老”“养老养生”“老年人医疗保健品”等名义诱导老年人投资的广告信息及融资行为,重点关注承诺保本返利等行为。对排查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条例》规定,认真研判,及早干预,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切实做好相关人员风险提示工作,将非法集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移送公安机关。截至目前,各县(市、x)处非办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辖x内存在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市政府金融办(市处非办)结合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计划,将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养老服务机构、社x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在社x、乡村人口聚集的公共x域和各小x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悬挂横幅,设置电子屏,张贴宣传画,召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普及。同时,充分借助金融机构网点宣传阵地作用及覆盖面较为集中的优势,协调各驻忻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严格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宣传活动全面覆盖、落地见效,营造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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