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抗旱保水方案篇1
按照各级防汛抗旱部门的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防汛抗旱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摆在首位、狠抓落实,确保实现防汛抗旱工作常态化。
一、健全机构,责任到人
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防汛安领导小组,同时将镇卫生院、电管站、学校等部门负责人纳入工作组,整合壮大抢险力量。二是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按照领导分片、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点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是安全工作例会都将防汛抗旱作为重要内容,对全镇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社区)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安排、提前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汛安全工作。
二、工作重点
结合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镇20XX年防洪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为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镇汛期防御指挥体系,在各重点堤防、水库、河心坝等重点场所均有责任人及相关防御措施,各村(社区)、企业、单位均落实了具体工作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监测人员。
三、精心组织、排查
组织对全镇青衣江流域、镇域小支渠、3个小型水库、6个水力发电站、山坪塘,5个地质灾害点等进行了周密再查看,对可能威胁的村庄、农户重大隐患点进行详细勘查,并切实制定落实好监测防治措施;在防汛重点地段制作警示牌;要求监测员对防汛区域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防患于未然,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汛物资落实
按照文件要求,我镇成立了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农户四级防御工作体系,重点加强了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准备了充足的防汛抢险物资,建立了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房,储备应急救援和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以保证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之需。
乡镇抗旱保水方案篇2
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采取积极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下辖11个行政村、18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总人口2.78万。防汛防旱分4个主属联圩、2个附属圩区,即:西南联圩、东南联圩、东北联圩、西北联圩、营西附属圩、幸福附属圩。联圩总长62.82公里,现有圩口闸97座,排涝站15座,排涝总动力2175千瓦,排涝总流量58立方/秒,排涝模数达到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闭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镇历史最高水位达3.34米,根据现有防洪能力挡排可达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行政村实行属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层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时,镇政府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防汛应急预案
1、联圩闭口方案
(1)当水位达到2.5米,上游闸门全部下闸。
(2)当水位达2.7米时,下游闸门全部关闭。
2、排涝动力方案
(1)当水位达到2.3米时,所有排涝站排涝动力设施做好调试出水准备工作。
(2)当水位达到2.7米时,所有排涝站全部运转预降水位要求挂坎0.5米以上,以确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时内能顺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来时,根据市防指办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内鱼簖、网箔等行水障碍物准备工作。
(2)当水位达到2.5米时,对全镇各分圩河河内的捕鱼设施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具体实施由抢险突击队来实施,水产、水务、公安、供电部门牵头配合。
四、防旱应急预案
1、农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确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时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确保农田灌溉及时、有效,保证农作物不受损失。
3、当水位在0.4米左右时,部分流动机船无法抽水时,各行政村自发组织疏通水系,确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趋势时,实施二级翻水。
五、防汛防旱职责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抢险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根据各联和附属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特别是圩堤的险工患段和庄圩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
人武部:负责组织应急防汛防旱抢险队伍参加防汛、防洪救灾工作。
监察室:负责监督各行政村、各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财政所:负责保障防汛防旱资金及时到位。
水务站:负责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管,确保排涝站运行正常。
集镇办:负责集镇区域内防汛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收集和上报农副业受灾情况,制定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协助水务站维护泵站运行。
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防汛救灾工作。
广电站:负责宣传防汛防旱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汛防旱,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供销社:负责防汛防旱物资前期定购工作。
民政办:负责受灾统计上报及救灾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村范围内防汛防旱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落实防汛防旱期间的值班,统计核查灾情并及时上报。
各分指挥部、行政村、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乡镇抗旱保水方案篇3
一、实施原则和产权界定
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安装在住宅的公共部位,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指一户家庭安装一只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
应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和“用户自愿”原则,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过程中。对不愿意申请改造的用户,仍按原供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表在建筑物外集中安装的供水设施产权以水表为界,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后。水表在每层楼梯间或管道井内集中安装,供水设施产权以表前支线管道距建筑物散水坡1。5米为分界点,表前(或分界点前)供水设施产权归属供水经营者,维修保养由供水经营者负责(计量水表强制检定按《计量法》和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表后(或分界点后)供水设施产权归用户所有,维护保养由用户负责。注册水表产权属供水经营者。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实施对象是七层(含七层)以下的成套居民住宅;七层以上的成套居民住宅及地势较高的住宅。必须报供水企业审批,并经供水企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经同意安装二次供水设备,供水企业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可停止供水,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规处罚。
(二)对已建成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改装。要求安装安全、美观,不妨碍住户通行等正常活动。
(三)根据户型、结构等实际情况。同一单元或一幢楼应尽可能采用同一种形式改装。
(四)自来水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应采用经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的产品。鼓励采用具有先进性、技术成熟、多种形式的新型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对400户以上规模的住宅小区。100户以下的可根据用户意愿选用IC卡智能水表或机械表。
(五)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用合适的材料。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六)改造过程中。应根据用户的要求,有选择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七)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过程中。同步取消屋顶水箱。
(八)小区内公共消防必须安装消防水表。消防水表所发生的水量,除用于消防灭火之外,水费由小区所有居民或单元居民共同分摊。
三、组织实施
(一)供水企业成立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xxx自来水公司)负责制定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实施规划和细则。并对“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工作的进展情况、贸易结算计量水表的选用和安装工作的安全、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供水企业负责实施具体的改造工作。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操作。
(三)新建住宅必须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要求进行设计。所需费用按实际计入住宅建造成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必须将分户给水管道和室外水表位纳入设计审查内容,以便落实“一户一表、计量出户”供水管理方式。对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和私自施工的供水企业可以不予供水。
(四)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所发生“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对已建住宅要求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改造的住户。集体向供水企业提出安装申请。供水企业受理安装申请后,按实地勘察、设计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程序进行,所需费用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
(六)居民成套住宅户内供水设施的更新和改造。
(七)对个别确实无法实施改造的住宅。签订《供用水合同》
(八)凡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及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涉及到道路施工、占用绿地。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恢复原状;绿化如有损坏,由城市供水企业按原品种补种。
(九)已纳入旧城改造三年内计划的以及违建住宅、房屋一律不予实施“一户一表”供水企业有权不予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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