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方案1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公车管理使用和各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专项检查、清理和整改的通知》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市、区车改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公务用车管理提出如下专项检查和整改方案。
一、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集团其他副职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二、检查范围
按照市公车改革组织实施实际情况和市委巡视“全覆盖”、区发展改革委专项检查有关要求,由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此次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范围包括集团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车辆和业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车辆。
三、检查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公车改革后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公车改革后保留公车的配备和运行管理情况;
3.公车改革补贴发放及公务出行交通费用管理情况;
4.公车改革后司勤人员编制、配备及管理情况;
5.公车日常管理运行监督执纪情况。
四、检查形式
一是按照既有的公车管理各类规章制度,组织集团及各子公司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和自纠,对检查内容、检查对象实行全覆盖。
二是在集团范围内组织现场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随机抽查。
三是对集团及各子公司检查结果全部如实记录,并存档备案备查,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立即予以整改。
五、检查整改目标
重点检查整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配备使用车辆、违规借用管理车辆、擅自配置处置公务用车和公车私用、公车违规停放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整改,努力实现公务用车管理有序、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合理、公车管理严格规范的目标。
六、计划安排
根据市车改办及区发改委的要求,为保证此次公车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的质量,避免形式主义,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工作部署。召集集团及各子公司人员进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部署。(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方案》,并下发至各子公司参照执行。(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三是集团及各子公司自查完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整改时限,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完成时限5月17日前)
四是集团统一整改。根据集团及各子公司自查情况和集中抽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重点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立查立改,督促各单位在限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时限5月22日前)
五是迎接全市集中检查。集团及各子公司要围绕五个方面检查内容,做细做实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迎接市级部门5月下旬集中检查的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人负责,按要求组织落实好检查和整改工作。
二是注重整改时效。此次专项检查覆盖范围广、涉及单位多,请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要认真遵循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务必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实事求是、全面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八、二级以下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级以下子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参照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方案执行。
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方案2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根据部党组反馈巡视意见以及《南京理工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南理工资〔2018〕35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车辆使用管理细则制定及台账建立等情况;
2.《公务用车使用(维修)记录本》记录规范情况;
3.公务加油卡充值及使用情况;
4.车辆标识张贴情况;
5.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情况。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1.检查形式: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11月20日至30日各单位进行自查,12月3日至14日学校开展实地检查,各单位汇报自查情况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自查内容,对本单位车辆进行自查梳理,做到没有特例,不留死角。
2.及时整改。各单位在自查梳理过程中,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于11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自查自纠报告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严格纪律。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现象。
联系人:管宏宇 联系电话:84315832
附件1: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报告提纲
附件2:公务车辆出入学校记录(2018.06.01—2018.10.3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公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方案3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公车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强化各级党组织严格公车管理使用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落实。
二、治理的重点问题
1、违规用车。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用途用车;工作用车固定给个人使用;公车私用、公车私挂和违规停放等。
2、私车公养。主要是公款报销私人车辆燃油、保险、维修、路桥等费用。
三、治理范围
各办事处、工业园区、区工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部门、区直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四、方法步骤
“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以前)。召开“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会,印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对象、范围、内容、要求。各相关单位层层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至6月底)。各单位严格对照公车管理政策,对本部门公车管理使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停放、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私车公养等问题。各单位于2016年6月1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相关表格报“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区直机关工委),整理汇总后上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纪工委办公室)。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7月初至9月中旬)。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组织专人,对各单位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于2016年9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及有关表格报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工委办公室)。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单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报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区直机关工委),整理汇总后上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纪工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区直机关工委书记杨孟举负责,成员黎结义、陈贵华协调“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环节要见人见事,既自查个人的问题,也自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自查报告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承担责任。重点检查问题易发多发单位、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在整改环节,要针对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针对长期性问题完善机制,铲除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严明整治纪律。各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整治措施,认真抓好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要适时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月报告制度。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专项治理期间每月20日前,各单位将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向区“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报送。
联系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程贵华
联系电话:1329763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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