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黑除恶是指肃黑除恶。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而且影响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咬牙切齿,憎恨自己的骨头。各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安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汇报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积极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系统谋划部署,精准施策推进。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成立涉黑涉恶“保护伞”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农村“两委”换届接起来、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领域,重点对横行乡里的恶霸、把持村权的村霸、垄断行业的行霸以及阻碍重点工程的路霸进行严肃查处。现已摸排“保护伞”类问题线索3件并进行了交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县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通过及时互通有无、数据共享,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优先处置,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查处,实现快查快结;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通过与政法机关会商,逐案筛查、深挖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接收公安局移送团伙类线索7件,检察院移送线索3件,接收扫黑办移送涉纪线索13件;向县扫黑办移送线索1件,向公安局移送线索1件。
广泛收集线索,规范案件处置。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监督举报渠道,鼓励人民群众主动监督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县纪委监委对近2年来已结和未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巡察线索进行摸排,排查线索23件;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摸底,摸排线索1件,并对这些线索进行快查快结。对梳理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前期排查清单、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清单、市纪委监委交办线索清单,完善了涉黑涉恶查处台账、督办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篇: 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汇报
9月5日上午,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进一步对深入开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武志勇主持并讲话。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人员、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前集中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及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就深入开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一是认清形势,扛起责任。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正视问题,抓好整改。针对市纪委监委对我县开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进行督导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进一步提升线索处置精准度;要加强与政法部门沟通协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下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巡察重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三是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用好问责利器,以问责倒逼督促扫黑除恶责任落实,坚持刀刃向内,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责。
会后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扫黑除恶学习教育知识测试。
第三篇: 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汇报
近日,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从宣传教育、梳理排查、督导督查等方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到底,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无处藏身。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征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公告》,通过微信平台“汝城清风”向社会公布,印发《征集线索公告》和扫黑除恶宣传画册5000余份张贴至全县所有乡镇、村级宣传栏,并组织纪检干部到各乡镇圩场进行广泛宣传。制定《涉黑涉恶案件排查督导工作方案》,派出12个排查小组按照“三必问六必查”的原则,对2016年以来涉黑涉恶案件主要团伙成员及其他涉案成员逐步进行提审排查,对涉案当事人、受害人和关键证人家中进行走访询问,广泛收集涉腐涉伞问题线索。同时,由干部监督室、案管室组成监督组,对排查情况适时进行督导督查。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兼县公安局副局长曹某海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对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集益乡党员干部宋某明进行纪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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