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xxx汇景东部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兹有号:360104197801042011),由2015年 6月 29日起全权代表本公司收取贵司支付的合同款项人民币161000.00元。
受托人在上述授权内所为的行为及所生的后果,本公司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与贵司无关。
本公司在对本委托书提出终止的书面文件前,本委托书始终有效。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授权个人收款委托书 [篇2]
xx公司:
兹委托***同志(身份证号码:**********)负责我公司产品的销售和结算工作,请将我公司货款转入以下开户行帐号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若有变动,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公司,如果我公司未及时通知贵公司,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户名:(电脑打印,不可手写)
帐号:(电脑打印,不可手写)
开户行:(电脑打印,不可手写)xx银行xx支行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亲笔签/私章)
200*年**月**日
公司授权个人收款委托书 [篇3]
委托公司:名称 武汉教建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业执照受 托 人:姓名 杨新强 性别 男 年龄 25 身份证编号
兹委托受托人 代理与贵单位就有关业务进行磋商、谈判、并与贵单位签署相关合同及其附件和其它相关文件,跟进和处理该等合同/文件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公司均于承认,由此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公司:武汉教建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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