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祭英烈”的活动通知篇一
为加强未成年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网上祭英烈”专题活动精神,根据活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今年清明节前后,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主题为“缅怀先烈,学会感恩”的网上祭英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日 ― 4月15日
二、活动目的:
通过祭扫“网上祭英烈” 活动,抓住契机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感恩教育,激发学生对革命先烈们的深深崇敬和怀念之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更加珍惜现在的学习条件,努力学习,牢固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深刻领会在和平年代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贡献的意义。
三、活动内容:
组织全体学生登录中国文明网,在其首页开设的“网上祭英烈”栏目,进行网上祭拜、献花、留言。同时,开展文明清明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学生用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景仰和追思。
四、活动安排:
(一) 4月1日 —— 4月3日 开展宣传活动。各班组织学生学习活动的目的与要求,组织学生学习关于清明节的有关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 4月4日 —— 4月12日 组织学生登录中国文明网的“网上祭英烈”专栏进行网上祭拜、献花、留言。各班级要通过主题班会,开展追忆历史、缅怀先烈、讲述自己心目中的革命先烈活动。有可能的话,还可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诵读中华经典,缅怀先烈、继承遗志,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三) 4月13日 —— 4月14日 开展文明清明志愿服务行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先辈的感恩怀念,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五、活动地点:
网上祭奠:学校网络教室、教室、家庭
活动参与网址:
http://www.wenming.cn/wmdjr_299/qm/
http://fz.wenming.cn/zgwmw/2013wmdjr/qm2013/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根据学校德育处、大队部通知作出部署,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安全开展。
(二)以班级为单位,年级组长、班主任、信息技术教师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在网络教室上网,指导学生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
(三)要发挥少先队中队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增强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把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作为近期活动的重要内容。
(四)各班在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之后及时将活动信息发布到校园网、班级博客等媒体上,并将学生的寄语择优上传到活动信息后面。
“网上祭英烈”的活动通知篇二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办工作安排,市文明办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大爱唐山·思源感恩 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着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饮水思源、心存感恩,推动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为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沿海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在革命圣地、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和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群众性纪念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学生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二)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广泛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三)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依托网络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和发动广大网民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感恩和敬仰。
(四)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倡导用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短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倡导人们祭祀活动一切从简,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五)开展节日民俗活动。举办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风筝比赛等活动,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活动要求
(一)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极好时机。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要把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二)要突出文化内涵和民俗活动,多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项目,积极创新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力争使干部群众在活动中有所感悟,得到思想净化和精神洗礼。
(三)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的作用,广泛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反映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四)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做好主题活动安排,于3月2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开展活动的方案报市文明办综合处,根据上报活动方案情况将协调省、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市县两级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本地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于4月9号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材料、照片报市文明办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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