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设立法制宣传日的目的是教育全社会的公民懂法、学法、执法和守法,并成为一种终身的习惯,使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能够真正贯彻执行,使国家真正成为一个法制国家。我校是一所全国知名的学校,学校领导把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作为学校管理和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内容。
然而,仔细盘点我校师生的表现,还存在着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的现象,有些表现甚至已经滑向违法的边缘。我们不妨静下心来细细想一想,我校一些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有许多行为就是一个法盲的所作所为,比如:一些学生擅自在自己的宿舍藏有管制刀具等凶器;一些学生在用电时私拉乱接,导致电线的承受能力超过极限,已经引发了触电和火灾的危险,一些学生在宿舍里使用电器做饭,或者使用酒精炉做饭,酒精瓶子随意摆放,已经引发了电力伤人和火灾的危险,一些学生之间因为发生口角争执,彼此不让步,于是纠集另外一些好管闲事的人,在“义气”两个字的驱使下,去打群架,不顾后果,甚至什么凶器都敢使用,结果,给对方重大伤害,造成了违法行为,终身遗憾;一些学生喜爱别人的东西,想得到,结果采取偷窃的方法,非法占有;一些学生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行驶时,勾肩搭背,互相嬉戏,全然不管过往车辆;一些学生在马路上骑摩托车行驶时,把速度加快到狂奔如飞的程度,简直令人毛骨悚然;一些学生为了能够得到绝对的自由,在校外租私人的房子住,全然不管房子的安全性能以及是否有煤烟致人中毒或者死亡的隐患;一些学生因为与老师在管理方面发生了冲突,遂采取威胁教师家属、破坏教师家庭财产等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一些学生为了达到报复别人的目的,遂造谣泼脏水,构成了实际的说坏话罪;一些学生在网上玩,输了钱,遂产生了偷窃别人钱财的念头,一些学生养成了乱花钱的习气,如果没钱花,就有可能把同学的新自行车偷出来,通过非法手段变卖出去,借以满足自己的利益;一些学生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动辄采取出走的办法,等等,不胜枚举。
以上的这些现象,有的发生在我校过去某些学生身上,有的就发生在我校现在的学生身上。这些表现都给我校校园的安全秩序和校园文明建设,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给师生们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了极坏的影响,这怎能让家长放心?让老师省心?让校园平安?让社会稳定?做这些事的人,都是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他们的举动只能给别人带来麻烦,给社会带来不安宁。当然,在这其中,大部分学生不是主观上想这样做,只是在客观上没有意识到。
由此可见,人的一生,法律无处不在,人们无论在生活和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法律。国家要求学校要不定期地组织学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我校师生的实际,学校利用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的时间,领导们从书籍、报纸、杂志、网络等渠道搜集到的发生在学校中的师生违法表现的各种案例,给教师们讲解,以便提高教师们的师德素养,达到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文明施教的目的;学校也不定期地请一些法律专家给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同时,学校还购置了不少反映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光碟,放到校园网络上,供同学们观看,我们倡议,同学们要利用各种学习手段,学习法律法规,形成健康的做人原则和行为习惯,争取做一个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对集体有益,对社会和国家的和谐建设有用的人。
班主任教师也要广泛搜集材料,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一些学法的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们的目的是在奋斗中学校园中,消除法盲,使师生们人人都成为构建和谐校园的守法公民、文明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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