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出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房屋位置、面积、装修及设施
1-1.甲方将其在本市鲁农(新村)合法拥有的房屋(部分)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列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附件作为甲方根据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退房的验收依据。
2.租赁目的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产权证(编号:),其用途为_ _。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供使用。
2-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3.租赁期限
3-1.这所房子的租期总共是个月。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归还所有租赁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和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每月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4-2.房子的租金在这一年里将保持不变。从那以后,房租每年上涨10%。
4-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费用
5-1.租赁期内乙方水、电、气等费用的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6.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6-2.除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外,乙方要求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申请人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协议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新增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出租手续。
6-3.除双方在本合同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外,该房屋由甲方负责维护。
6-4.甲方在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如乙方妨碍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后果由乙方负责。
6-5.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转租协议
除非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将部分或全部租赁房屋转租给他人前,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乙方不得将同一房屋部分或分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两个以上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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