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
合同号:
签署时间:
承租人:
签名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及其附属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月,出租人自年月日起转让给承租人使用,自年月日起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支付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
第五条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变更1。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无需征得承租人同意,但应告知承租人所有权的转让。所有权转移后,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成为本合同的自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人承担的义务。
2.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出租的,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双方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前一日内愿意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复印件送单位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动吊架:
电动吊架:
开户银行和账号:
开户银行和账号:
附件:评估(公众)意见:
经办人:认证(公共)机关(盖章)
日期、月份、年份(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认证(公开)证书适用自愿原则)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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